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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2/3页)
,怎么能不开心?他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这个人是我高天宇的了!那些有眼不识珠的,有贼心没贼胆的,你们都可以哪凉快哪待着去了!季灵霄眉目柔和的看着自己喜爱的青年,除去欣喜满足之外,心下更甚的是庆幸。他原以为自己注定一生孤独,踽踽独行,却因缘际会的遇见了高天宇。他热情果敢,无惧他用于保护自己的冷淡与疏离,在他青春所剩无多,不再对亲情爱情这些求不得的东西抱有希望之后,为他苍白死寂的生活注入了新鲜的色彩与生命力。这个人之于他,是温暖明亮的光,更是他幸得的救赎。高天宇抚着他汗湿的蝴蝶骨道:“季叔叔,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很喜欢我,想和我一辈子在一起。”季灵霄怕痒似的颤了颤,眼睫垂拢下去,遮住了无从掩饰的温柔与爱意。正当高天宇以为他害羞了,又要以他惯用的沉默代答时,却听他轻声应道:“喜欢,一辈子也不嫌多。”高天宇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似的愣了一瞬,随即把人挖起来,激动莫名的叫道:“再说一遍!季灵霄同志,我要求你原话重复一遍,一个字都不能少。”季灵霄一方面觉得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一方面又不忍自己喜爱的青年露出失望的神情。虽然口舌谨讷,赧于言爱,季灵霄还是在对方热切的注视下松开了唇齿,一字一句的重复道:“喜欢,一辈子也不嫌多。”高天宇听到了什么?自己一心爱着的人终于正面肯定了对自己的感情?不只如此,他听到了天地同歌,看到了烟花盛放,映亮了夜幕,璀璨了星河。高天宇激动坏了,然而他表达激动的方式是一个野狼翻身把人压在了下面,一派既然你这么爱我那我必须加倍爱回去之势,按着他心爱的季叔叔吭哧了仨回合,每个回合都在半小时以上。季灵霄被爱的欲哭无泪,心说:这狗疯了,谁来帮我控制一下?唯一可能帮他的冷哥泰然处之,趴在沙发上眼皮都没撩,心说:你戒指也收了,洞房也入了,自愿与狼共枕,还一辈子都不嫌多。即如此,我这做婆婆,啊呸!我这做公爹的,就不好再多事了,儿媳妇你自求多福吧。转天季灵霄没再扶着他的杨柳老腰去上班,他一觉睡到了下午两点,醒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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