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4 (第2/3页)
人间走、半神到处有的地方,遇上一两个半神实在太容易了。留在纳西瑟斯家里的第二天,萧飒就有了新名字——弗洛瑞斯。只因他的原名从这些西方人嘴里叫出来听着实在是太奇怪了。在无数次被叫做“西奥莎”或“休撒”的情况下,萧飒默许了莱里奥普给他取个新名字。没事,就当做是多了个外国名字好了。他默默安慰自己。而很久以后,当他知道“弗洛瑞斯”的意思是指像鲜花一样美丽的时候,再想改名字也已经来不及了。弗洛瑞斯来到纳西瑟斯家里的第三天便提出要跟着他一起出去打猎。他现在虽然是一副孩子的模样,但内里到底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对自己留在家里啥都不干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便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他虽然不会射箭,长得也不高,但身负游戏里的武学技能,平日里打个野猪捕个鹿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其实,对纳西瑟斯这样的神明之子而言是感觉不到饥饿的,平日虽然也会享受美食但并不重口腹之欲。而狩猎则更像是一种对自己能力的历练和证明。只不过在尝试过弗洛瑞斯的烤肉手艺后,纳西瑟斯对于狩猎更为积极,克菲索斯和莱里奥普也极为支持。——“纳西!那边堵住!赶快,别让它跑了!”纳西瑟斯闪到路中央,挽弓搭箭,向着前方奔逃而来的野猪连射三箭,三箭皆中,可惜却穿不透野猪厚厚的毛皮和脂肪。无奈,只好在野猪行进的路上连续射击,阻住它的去路。弗洛瑞斯赤着脚奔过来,一提气使出大轻功,半空中踏出朵朵莲花,一个旋身落在树枝上,手持双剑干将莫邪,使用转圈圈神技——玳弦急曲,狠狠抽在那只皮糙肉厚的大野猪身上。连续几个玳弦抽晕了野猪,最后补一个剑破给它致命一击,弗洛瑞斯志得意满的落到纳西瑟斯身旁。“做的很棒。”纳西瑟斯伸手,落下,目标是弗洛瑞斯的脑袋,又补了一句,“舞跳得也很漂亮。”弗洛瑞斯脸上的得意顿时一扫而空,满脸怨念地仰头看他。他也是在不久前知道,将他带回家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