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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1/3页)
谓都是真的。那时候,他们只有十六岁,十六岁的他们,觉得自己手握着大把时光,路过什么,走什么路,走去哪里,通通都可以无所谓,只要手拉着手,未来就一片明亮,条条大路的尽头都是幸福时光。十六岁的夏灼这样想,他什么都不怕。十六岁的林延熠也开始这样想,他想和他喜欢的人一样,什么都不怕。所以,在那天,一点点,一个线头似的细小异常都未出现过,那天也只不过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里很平常的一天,平常得林延熠反复回忆,咂摸出来的也只有甜。只是很久以后才后知后觉发现这一切都美好得太过分。甜就变成了苦,苦得只能埋在心里最深处。林延熠至今都记得那天中午,他和夏灼各自拉着行李箱,在小区路口分开的时候,夏灼还对他说了再见。那时候,夏灼的左手扣在了拉杆箱的把手上,左耳挂了一只耳机,穿了高一开学第一次见面的那件黑色蜘蛛侠T恤,脚上踩着那双他新收的球鞋。明晃晃的笑容和明晃晃的夏天一样耀眼。然后他,举起右手,站在路口进来第五棵树下,周围开着七八簇白色栀子花,然后对他挥了挥,笑着对他说:“哥,再见!明天见!”一共挥了三下。只是轻轻的三下。三下后,林延熠记忆里的十六岁就被留下了,留在了那个夏天——“哥,再见!明天见!”明天当然没有见,之后的日日夜夜,一年两年三年四年……都没有再见了。以至于林延熠后来每次回忆,都会被那天夏日强烈的光晃得睁不开眼。和那天之后的五天,他急急忙忙地从邻城返回,120个小时后,手机屏上泛起的冷光一样。也和那时冷光屏上那条短信一样,每次想起,林延熠都觉得那光刺激得让他忍住不生理反应,让他不停地掉泪。哪怕短信短得只有【林延熠,我们分手吧】这七个字,是半秒钟就能读完的七个字,可林延熠却捧着它,看了好几年。他甚至想,有这七个字存在也是好的,不至于让他误以为一切真的只是一场夏日限定款的白日梦。一场他们自愿蒙上一层天真的面具,进入一场色声影都被叠上了一层层漂亮而美好滤镜的白日梦。一场嘎然而止,心跳声被美化荷尔蒙被美化,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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