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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挺好,就来了。我写喜欢给自己一个母题思考,但是这个故事我觉得是没有的,就仅仅是一对爱人和爱他们的人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有情众生尽情施展有情之相,执念,妄想,痴傻,无明,分别——好像都可以说是爱情。这更加让我相信了去寻找人与信仰与爱之间的平衡是正确的事。一个只同情因缘本身的人在历经爱恨后终于能够听到千大数人的虔诚、与所爱长厢厮守——到最最后,他终究会把他带走。我写的时候,两个亲友经常开玩笑说“你是来传教的吧”。因为人家都在写爱上的那个人把“他”带走,我正好反过来,写了一个“我不但不想带走,还企图把爱的人也带进来”的故事。不过我写的时候确实没有传教的私心,这样调侃、我这么写,只是在展示我认为的宗教中的美好一面。以及,“人”如何与信仰在爱之间相处。我并不想打破禁忌,想寻求的恰恰就是与信仰间的平衡,虽然我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找到。于是在连载发表期间,观念无可避免地与一些读者产生了冲突,这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你连了解都不愿去了解,为什么就认为它一定与爱有所冲突?我绝不敢说自己有多了解,又或许我的想法本身很有偏差,但还是希望能尽量接近那种平衡。法门八万四千,这是我的一种。我写的时候并不开心,基本上天天哭天天哭,气自己太废物,但凡能写的好一点,也就能多一个人看到程显听和程透啦。我写了一点点的时候,就知道不会有太多人看到,看完这个故事。于是我的想法和显听离开芥子庙时师尊同他讲的话差不多:但凡这个故事能使你在苦海中,短暂的,真实不虚地欢喜那么一瞬间,我便觉得自己功德圆满。因为剧情需要,正文中有一辆假车,我在中把给他们写的真车奉上:“但回归到真正的人欲,回到凡尘俗世。再美丽的人居然最后还得做爱?”不如在一方醉酒。只有意识模糊,人才回到了最初被创造出来的泥沼。我们能够坦然面对自己和动物万物没什么区别的地方。我们回到了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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