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碰我耳朵_分卷阅读3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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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4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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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刚才这个一直在给颜以轩发些无关紧要的消息的并且被颜以轩漫不经心地拉黑的人,就叫做学妹11号。

学妹11号啊。

凭实力单身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体验,叶臻现在总算是有点了解了。

而且,要是叶臻没有数错的话,这已经是颜以轩在实验室留宿的第七天了,除了每天早晨回宿舍洗个澡,来回大约耗费四十分钟,其他的二十三个小时兼二十分钟,颜以轩全都是在实验室度过的。

某种意义上,颜以轩和他的一众爱慕者说话甚至发消息的时间全部加起来,都不如和他这只兔子在一起的时间。

张羽杰曾说过颜以轩还不如去和他的实验结婚,他一点都没说错。

就颜以轩这对待实验的态度,真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都能吹了。

作为未来的来客,有一点,叶臻觉得很奇怪。

现在的颜以轩也就算了,七年后的颜以轩都改行做总裁了,怎么还一直单身啊,讲道理,他都已经不做实验了,也该对婚姻大事提起点兴趣了吧。

……咦?

叶臻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他该不会是……

不行吧?

……

在颜以轩日以继夜的努力下,最麻烦的动物实验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同时,叶臻也顺利地度过了感染期,实验的禁令被打开,颜以轩总算是能吧张羽杰叫来见见他的干儿子了。

不管是哪一件事,都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事。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最近,颜以轩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他的小梅花总是用那种奇怪的目光,就是那种,掺扎着同情悲悯又大彻大悟的目光,盯着他……的下半身看。

颜以轩觉得很不解。

过了传染期以后他就换了一件全新的白大褂,没有半点污渍的那种,比小梅花的毛毛还要白的那种,一点脏东西都没染上的那种,以防有什么皇帝的新装之类的他没有留意到的只有兔子才能看见的污渍,他甚至还特地把实验服放在漂白剂里漂了一下,连口袋上的字都给漂得褪了色,彻底保证自己的白大褂一尘不染。

应该是这样的才对。

然而叶臻的目光一如既往得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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