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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3页)
住在永夜里。奇怪的是,虽然看不见阳光,他却能够切实地感受到光的温度。他贪恋这点温度,就像一个快要渴死的人毫不犹豫地饮下鸠毒。他心甘情愿。宋方影知道苏凡瑜刚起床,吃不了太重口味的东西,便带他去了一家港式茶餐厅。点完清粥小菜,就听苏凡瑜没头没尾道,“你说,是照的到的光比较容易放手,还是照不到的光比较容易放手?”宋方影让服务员收走了菜单,也没多想“照不到的光”这个表述,只当是描述距离远近的一种说辞,认真道,“不好说,分人吧。如果是……”苏凡瑜以为他会说自己,没想到他提了一个令他意外的名字。“如果是郑松柏,大概会选择即使知道永远得不到光,也要呆在被光照亮的地方。”“郑哥有喜欢的人?”苏凡瑜奇道。“你竟然不知道?”宋方影比他更意外,“公司里都传遍了吧,说他喜欢你妈。”“噗——咳咳咳咳。”苏凡瑜呛了口口水,被这个惊天大八卦吓了一跳。虽然郑松柏和自己差了十几岁,和自己父母也差十几岁,但却始终被自己的父母当成是小辈,因而他一直喊郑松柏郑哥,自认是一辈人,完全没想过他和自己的母亲能够扯上什么爱恨纠葛。宋方影递过一杯水,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反而有些得意地笑了,“也是,公司里除了我,怕是没有第二个人会跟你说了。”苏凡瑜对他的恶趣味不置可否,喝了口水缓了缓,“怎么想起来说这个?”“我和他是一类人,”宋方影拐弯抹角了一通,还是说回了自己身上,“爱情不是我生命里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你不用压力很大,光只要偶尔照到我身上,我就会活得很好。”苏凡瑜沉默半晌,点点头。他曾经也是这样的人,对能不能追上齐卫东这件事并没有过重的得失心,始终秉持着尽人事听天命的态度,进一寸就有进一寸的欢喜,被讨厌也从不捶胸顿足。原以为是自己天生豁达的缘故,父母去世后,他才意识到并非如此。人是群居动物,天生对他人的情感有需求。只不过他在父母这里获得了毫无保留的爱,才不会像个饿死鬼投胎一般渴求齐卫东的爱情。——因为那毕竟不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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