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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3/3页)
称得上潇洒帅气。可他没料到,这家伙私下练习起来是这么疯魔的。就见他大笔一挥签完一张海报/明信片之后,左手刷的一下将其滑到边上,手指略抬再从正前方抽一张新的,力图洒脱不羁一气呵成。中间自己觉得动作不够完美就要重来,还要注意让那些已经签好的纸制品不要贴在一起染色,结果摊子就越铺越大。这也没什么,问题是因为不同版海报底色不同需要不同颜色的笔,海报和明信片大小不同则需要不同粗细的,所以中间签几张他就要换笔用。笔这个东西,本来就好像有隐形功能,总是在需要的时候消失。加上叶书清又光顾着扔笔的动作帅气,甩出去的基本就找不到踪迹。这个时候他就要问一声:“谢天骄!你看见我笔了吗!”谢天骄……谢天骄记忆力很好,总能够准确记住他用过的笔扔到了哪儿。叶书清发现这一点之后,干脆连自己先四处摸索找一下这步骤都省略了。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等叶书清意识到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太好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很自然地对着第N次过来给他找笔的谢天骄大声哔哔:“我明明就放在这个盒子边上了,怎么跑到那里去了?”谢天骄几次看书看到一半就被他催命一样喊了过来可是又能说什么?自己选的媳妇儿,还不是只能认了。越忙越乱。这边海报明信片铺了一地拔不出脚,那边叶书清搁在柜子上的手机又响了。那铃声一听就是叶妈妈的。她想要说什么,叶书清心里明镜似的,就不想接。谢天骄偏还提醒他:“你电话在响。”叶书清说:“听见了。”人却没有动,还在忙着自己的事。这一回铃声没有响很久,很快消息提示音就取而代之滴滴滴了起来。谢天骄也听到了,见他还是无动于衷的模样,问他:“你不看看?”叶书清抬头一看,谢天骄又在看书——他从同居第二天就每天都在看书,同一本,整齐得包着淡蓝色书皮,书皮上写着名字,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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