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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74节 (第1/5页)
在等待了一个多月后,梁云聪的案子终于开庭了。在开庭当日,法院大门外聚集了不少媒体记者。 当方轶和宇文东走进法院大门时,大门外的人群中不断的传出骂声。方轶一脸的淡然,宇文东护在左右,生怕出现扔臭鸡蛋之类的情况,还好周围的人比较克制,只是过过嘴瘾。 走完前面的程序后,庭审正式开始。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长说道。 “……被告人梁云聪和被害人褚玲系同村村民。案发当日中午,梁云聪在村外的公路上遇见褚玲,遂产生强奸之念。 梁云聪将褚玲拽至公路下方的农田中,强行与褚玲发生了x关系。褚玲扬言要告发梁云聪,梁云聪持随身携带的镰刀朝褚玲的颈部猛割一刀,并用镰刀背部砸击其裆部数下,导致被害人褚玲颈部甲状腺上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后,梁云聪从褚玲身上搜出现金人民币八十余元后逃离现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从被告人家中提取的作案工具镰刀的照片; 2、多名证人证实发现被害人尸体的情况; 3、证人赵勇证实被告人平时喜欢调戏妇女的证言; 4、尸体鉴定意见; 5、现场勘验记录; 6、被告人的供述。 ……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云聪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完毕。”检察员是一位中年男人,一脸的严肃,眼神很犀利。 “被告人梁云聪,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看向被告席上的梁云聪。 “听清了!我有异议,我对公诉人的指控不认可。我没有杀褚玲,虽然我在村里的名声不好,但我真没杀人,更没有强迫褚玲。 褚玲的死跟我没关系。我供述的内容都是自己瞎编的,不是事实。”梁云聪的话一出口,宇文东吃了一惊,他转头看向方轶,只见后者只是轻轻的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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