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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69节 (第2/5页)
宋辉正站在窗前,漫无目的的望着窗外,吸着香烟,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窗子开了一条很大的缝,冷风嗖嗖的往里灌着。 方轶的敲门声惊动了宋辉,他回头正看到方轶进门。 “方律师,有事?”宋辉转过身,一脸疑惑的看向方轶。 “老宋,咱们这么多年的同事了,……你是不是什么事?如果需要帮忙尽管开口。”方轶关上门后,认真的看着他。 “没有,我能有什么事……”宋辉笑的很真诚,不像是在演戏,随后他递给了方轶一份判决书。 方轶接过来,看了他一眼后,坐在椅子上看了起来。方轶知道问题可能出在判决书上。 “我毕业那年,进入律所跟着师父一起办案子,随后拿了律师证。那时候意气风发,雄心万丈。我执业的第二年,跟着师父一起接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差点让我的信仰崩塌。我甚至开始怀疑当初自己的选择。 这个案子的被告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名叫邱兆星,在他四十岁的时候,他爱人给他生了个儿子,因为他爱人奶水不足,经过千挑万选,他选了一款在电视台打广告的知名大品牌奶粉。 三路事件出来后,为安全起见,他拿着奶粉去检测,结果发现奶粉中的三jqa超标。随后,他去医院给孩子检查,发现孩子肾脏功能受损。 于是邱兆星开始与奶粉企业沟通,要求给与赔偿,一开始双方达成协议,企业给他五十万,双方签署了协议。 后来他觉得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又向企业索赔二百万。就在此时,奶粉企业去公安部门报了警,说他敲诈勒索。公安部门将他抓了起来。 一审法院认为,他再次提出的二百万赔偿,系在不存在合法请求的情况下,提出的索赔要求,非法占有目的明确。最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了他五年。 此后二审和再审,均被驳回,维持原判。”说到此处,宋辉将手中的烟屁掐灭扔在了烟灰缸内,又点了一支。 “他出狱后,找到我,让我帮他继续申诉,此时他的企业早已倒闭,家里日子过的很难。经过一年多的申诉,省高院最终做出了再审决定,并同时决定提审此案。 之前我一直忙着和检察院沟通案情,检察院对这个案子也很重视。我与检察员基本达成了一致,邱兆星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邱兆星有权提出索赔,如果奶粉企业不同意其索赔数额,可以走司法途径,他们之间属于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邱兆星索赔行为和数量并不影响其目的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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