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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65节 (第4/7页)
师,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庭审时有没有人提出过这个问题?”李明博也跟着问道。他觉得这是一个点,说不定能挖出东西来。 “这个问题当时开庭时检察员请了专家出庭解释。 根据专家的解释,天然气爆炸确有距离爆炸点较远的位置受损反而更严重的特点,引发爆炸的起火点处往往爆炸并不剧烈,冲击波经过传导可在较远处形成更剧烈的爆炸,据说在大量的实际案例中都存在这种现象,但形成此现象的具体原理尚待研究,专家也不明白。 据专家解释,虽然爆炸发生在厨房但在卧室及室外造成更严重的损害,符合天然气爆炸的特点。 根据在案证据及相关论证可认定三零一室和二零一室先后发生的两次爆炸均由被告人巩达释放的天然气引发。 我在网上查了下,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故意释放天然气引发爆炸而构成犯罪的案件并不多见,所以没有多少可以借鉴的经验。”宋辉解释道。 “这个问题确实太专业了,超出一般人的认知。所以只能听专家的。毕竟这类案件不常见。”孟广达说完,转头看向方轶:“方律师,您怎么看。” “嗯,我觉得咱们也不用纠结这个问题,毕竟咱们不是天然气方面的专家。还有其他疑问吗?”方轶说道。 “我是这么想的,从释放天然气到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包括长时间释放天然气、室内的天然气达到一定浓度、天然气被引燃、燃烧过程中引发爆炸、爆炸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等一系列环节。 天然气属于日常使用的易燃易爆气体,而爆炸的时间点又是每家每户准备做饭的时间点,可能存在多个用户在爆炸前使用天然气。 在确定引发第一次和第二次爆炸的天然气来源于被告人故意释放的天然气前,应先排除其他用户泄漏天然气引发爆炸的可能性。”与李明博一同转过来的一位叫吉红英的女律师突然说道。 这位吉红英律师是李明博说到的三位资深律师之一,执业有五六年了,平时的存在感极低,比较安静。今天她的发言引起了方轶的注意,他没想到吉红英想的这么细。 “我觉得吉律师说的有道理,我们可以用排除法,看看是否能将合理的怀疑都排除掉,虽然法院已经有判决在先,但是再梳理一遍,说不定可以发现一些被遗漏的疑点。”方轶对吉红英的发言给予了肯定,新进入团队的律师需要鼓励,不管说的对错,只要提出意见就是融入团队的第一步,总比干坐着不发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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