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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51节 (第2/6页)
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外延进行了明确,即指‘因承包、租赁、临时聘用等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也就是说,《刑法》此处规定的委托,是指国有单位就国有财产的管理、经营与被委托人达成协议,双方地位平等,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委托。 虽然受托者基于委托而取得一定的职务行为,即一定时期内对国有财产进行管理、经营,但这种管理经营主要是围绕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而进行的动态的经济行为。 本案中,与财政部门签约的家电销售网点众多,而在家电销售之初,家电补贴款数额并不确定,财政部门也未就此一笔专门款项的收入、支出、保值、增值而与被告人经营的商店达成民事委托,对家电补贴款项的管理支出仍然是一项行政职能。 综上,被告人作为家电经销网点的负责人,不属于‘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请求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改判,完毕。”曹永正发表辩护意见道。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看向公诉席。 第985章 辩护与回应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对本案上诉人的行为定性准确,上诉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请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完毕。”男检察员发表意见道。 “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履行着职责。 “好的,审判长,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我们主要发表以下观点: 我们认为,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是国有财产,上诉人鲁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本营尽职尽责,但其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产,上诉人鲁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完毕。”检察员回应道。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除了鲁为的家属外,很多人都是特意跑来旁听的,因为本市像鲁为这样的案子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了二十多件,都是与鲁为案前后脚出的一审判决书。 而在上诉的案件中,鲁为的案子是第一个开庭的,具有示范作用,所以涉案人员的家属对鲁为的案子判决结果非常关心。 “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随着审判长的声音落下,旁听席上的众人看向曹永正和云乔。 “根据检察员的辩护意见和回应,我们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虽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规定,参与家电下乡销售的网点应当与各县乡财政部门签订授权委托书,但签订此种授权委托书并不意味着各销售网点受当地财政部门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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