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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49节 (第1/6页)
第981章 人多力量大 “可是独品数量,公安机关已经确定了,一共四百克,现场查获了二百三十九点六克,剩下的都卖出去了。即便不算卖出去的,剩下的二百多克也够判死刑的。”宋辉不知道方轶说的从独品数量上找突破口是什么意思。 隋夏也有些疑惑,同样不明白。 “你们再仔细看看,关于独品数量(四百克)的证词,只有侯燕娇和朱涌的口供中提到过。而侯燕娇的同伙贺详说不知道具体有多少克,他说不清独品的具体数量。”方轶起身,来回踱步,突然站住转回身看向二人。 “正是因为他们都认可了独品数量,两份口供能对得上所以法院才确认的独品共四百克。”宋辉说道。 “嗯,对。但是你再看看口供的时间,警方是先问的侯燕娇,随后才再次提审朱涌,后者才承认的一共有四百克,对不对? 之前朱涌一直说他身上的二点五克独品是从侯燕娇手里买的,根本不承认那藏在床下的二百多克是他的。侯燕娇归案后,他才说的实话。 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公安机关根本就不知道侯燕娇实际买卖了多少独品,只能根据朱涌的口供确认她贩卖独品二点五克。 根据警方已知的独品数量,根本就不够判侯燕娇死刑的。 是在侯燕娇归案坦白后,公安机关才知道具体的数量。我认为这应该算是她主动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独品犯罪。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提出对此种情形的处理意见: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方轶说完看向宋辉。 宋辉听完后急忙在证据里寻找方轶刚才提到的两份口供,隋夏也跟着找了起来。片刻后,二人拿着证据比对起来,确实如方轶所说,两份口供的时间虽然是在同一天,但时间存在先后,相差了二个多小时,侯燕娇的口供在前,朱涌口供在后,而且朱涌之前一直没有坦白具体独品数量。 宋辉眼中闪过一丝欣喜,随后是尴尬。这份案卷他也翻过很多次,但是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看来方轶能成名绝非偶然。 “老宋,我给你一个建议,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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