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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27节 (第3/5页)
院的操作确实存在违纪,刘梦鸽想了想去,还是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时候走法律程序只是解决事情的最后方式,但绝对不是最优方式,赔偿不要也罢! 中午,刘梦鸽夫妻请方轶和云乔在市里的一家高档饭店吃午饭,以示感谢。在吃饭的过程中,童志正提起自己公司的法律顾问到期了,想换成盛德律师事务所,方轶自然高兴。于是又谈成了一单法律顾问业务。 吃完饭,云乔和方轶开车回律所,路上闲聊。 “师父,检察院的撤回起诉程序挺好的,最后再给被告人出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这案子就结了。 要是咱们接的案子多几个走这个程序的,咱们可就省事了。”云乔心中高兴。 “不见得。”方轶闭着眼淡淡道。 “哦?为什么?”云乔的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在撤回起诉之后三十日内做出不起诉决定,我个人觉得有点画蛇添足,根本就没有必要。 法院的撤回起诉裁定书本身就有终结诉讼的效力,再加一个不起诉决定书,有时候会造成对被告人的强制措施以及对物的强制性措施不能及时解除,而且该规定的理论基础,即认为撤回起诉是将程序倒流至审查起诉阶段,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困惑与乱象。 我记得有个被称为‘马拉松官司’的刑事案件——张法银涉嫌纵火杀人案,该案八年悬而未决。 咱们姑且不论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但从程序上看,案件被多次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看似对被告人有利的结果却事与愿违。 张法银并没有因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而得到释放,反而丧失了及时获得无罪判决的机会,案件又回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张法银面临的是无止境的刑事追诉程序。 如果你碰到这么一个案子,怎么办?无名无利,只有一腔正义,你办还是不办?律师是按照法律办事的,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你又能如何?”方轶语气有些悲壮。 第933章 无奈与心酸 云乔沉默了,她第一次感到律师的渺小与无力。 可能是她一直在方轶身旁,借着方轶的光芒,享受了太多成功的喜悦的缘故,她内心深处已经把律师的风光当成了理所当然。说白了就是有点飘,而这种飘的感觉并不是来自自己,而是来自师父。 但是今天方轶的话让她已经飘上天空的心像是一只风筝一般,被猛地拉了一下,风没了,正在飘飘荡荡的落下。 方轶看出了她的失落,不想再打击她,微笑道:“但即便如此,律师也是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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