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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16节 (第6/6页)
罪蹲大牢,要不无罪释放,咋还可以聊啊,这也太不严肃了。 “你们这个是自诉案子,不是公诉案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但是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方轶解释道。 “哦!这里还有这么多事。还是您专业。”马良友一脸的敬佩:“好,我听您的,再去找刘老板谈谈。” 云乔腹诽:这话说的,方律师可是专门搞刑事案子的,当然专业了。 “方律师,我这案子委托给您,律师费得多少钱?”马良友心里有点忐忑,虽然之前有兰姐给方轶递话,但是他仍然怕方轶狮子大开口。 “兰姐之前找过我,说过您的案子。咱中小企业也不容易,您给一万元律师费,我就当帮个忙。”方轶一脸严肃道。 没办法,不管是出于维护与盛丰集团之间的关系,还是考虑到与兰姐的交情,兰姐的面子他必须得给。 虽然兰姐说了该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但是如果老马与兰姐的关系一般,兰姐会专门上门来说这事吗?所以兰姐虽然这么说,但是律师费绝对不能多要。 “太感谢您了。今天能签合同吗?”马良友说着,从包里掏出了刚才银行取出来的一捆百元大钞。 之前他取了五万元,这也是他的底线,如果律师费要的太多,他就只能拍屁股走人了。 接下来的办手续的事,云乔轻车熟路,很快便协助马良友签署了委托手续。送走马良友夫妻后,方轶回到办公室给兰姐打了电话,把案子的情况大概说了一下。做好事必须得留名,否则人家怎么领你的情。 次日一早,方轶和云乔去了法院阅卷。 下午的时候,方轶正在和云乔在办公室查看从法院带回来的马良友侵占案的案卷材料,分析案情,孟广达敲门走了进来。 “老孟,有事?”方轶抬头看向他。 “嗯,耽误您一会儿。宇文东的朋友大宝昨天来了,带了一个当事人过来。是个故意杀人案。”孟广达来到近前坐下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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