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39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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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392节 (第1/5页)

    “一月初,现在已经开始准备了。”万可法说完,端起了茶杯。

    “能不能过个踏实年,就看这一把了,有把握吗?”黄援朝问道。

    “吉凶难料!”万可法叹了口气。

    从万可法的语气中,黄援朝听出了无奈和不甘。

    ……

    次日一早,孟广达和宇文东打车去了县里的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张汗。

    张汗长得有些小帅,五官端正,留着小寸头,身材很匀称,看起来很精神。但是他的一双眼睛却让人感觉贼兮兮的,可惜了一副好皮囊。

    “张汗,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那伙人是一起的吗?”孟广达看向对面穿着御赐马甲的张汗。

    “我冤枉啊!收脏这事我认,但是我跟他们真不是一伙的……”张汗皱着眉头,喊着冤枉,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事情发生在半年前,当时本案的被告人杨祖刚经过多次踩点,准备盗窃县里一家电缆厂储存在仓库内的电缆。随后杨祖刚找到了白实,告诉他自己想要做笔大买卖,让他帮着找人,并共同谋划了盗窃行为。

    为了能够顺利实施盗窃行为,白实纠集了多人(均另案处理)共同参与。此后杨祖刚和白实找到在该电缆厂担任保安员的江立业,与其合谋盗窃厂内电缆,并商定由江立业利用值班之机提供该公司人员的情况,并配合实施盗窃。

    一切准备就绪后,杨祖刚找到了经常做销赃生意的闫云哲,告知其准备盗窃之事,提出盗窃得手后将赃物电缆出售给闫云哲。

    闫云哲觉得有利可图,便与杨祖刚达成了合意,同意购买赃物。之后,杨祖刚、白实与闫云哲商定到时以现金方式交易,按照电缆市价的一半将电缆出售给闫云哲,但杨祖刚想得些实惠,便私下又与闫云哲商定按照每米电缆价格的百分之十计算回扣,具体以盗窃所得电缆型号及价格为准。

    听杨祖刚说这次出货的量比较大,闫云哲手头的现金不足,一个人吃不下,便找到了同行张汗,告知其有人要盗窃电缆厂的电缆出售,问张汗是否要购买,张汗给下游客户打过电话后,表示同意收购电缆。

    一周后,杨祖刚告知闫云哲,要其准备现金交易。闫云哲为收购赃物做了准备,并联系张汗,要张汗于当晚前往郊区一处指定地点交易。

    交易当日凌晨,杨祖刚、白实伙同事先纠集的其他同案人一起窜到电缆厂的仓库墙外,采用撬开仓库后窗的方式,潜入仓库内,合伙将存放于仓库内的电缆(价值人民币二百余万元)盗出,并利用吊车吊出围墙,放入卡车车厢内盗走。

    第8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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