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37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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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376节 (第2/5页)

鸦雀无声。

    “审判长,辩护人问完了。”方轶说道。

    听了时雅兰的话后,方轶觉得目的达到了。

    没错,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让旁听席上的众人听一听上诉人的所遭所遇,看报道是一回事,当庭听上诉人亲口讲出来是另外一回事,感觉上绝然不同,现场的气愤更能将众人对上诉人的同情之心提升至极点。让大家明白,上诉人虽然杀人不对,但被害人也是有极大过错的,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

    “检察员和辩护人、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片刻后,审判长问道。

    “没有。”三方均道。

    ……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先请上诉人发言。”审判长看向时雅兰。

    “审判长、审判员:我因长期遭受虐待和殴打,一直忍耐从而心里积攒了太多的委屈。

    案发当晚,因为性格的懦弱和对丈夫的惧怕,我一直忍让,但我的丈夫和被害人简岚岚却得寸进尺,公然在我家将我赶出睡觉的里屋,他们当着我的面睡在一起。

    我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从而连杀两人……,恳请法院对我从宽处罚。”时雅兰平静的眼神中含着泪花,读着手中的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是她根据方轶最后一次会见她时,所说的内容,自己整理的。

    “下面由上诉人时雅兰的辩护人发言。”审判长看向方轶。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时雅兰虽然连杀两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害人存在严重的过错,上诉人的杀人行为是被二被告人激怒所致,上诉人不应被判处死刑。具体理由如下: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另外,一九九九年十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该纪要指出,‘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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