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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72节 (第3/6页)
有笑,眼神有些异动,他想起了妈妈。 “小志,你要不要来点冰激凌?”云梅端着三盒冰激凌走了过来,随手递给了云乔一盒。 “谢谢云梅阿姨。”方安志微笑着接过了冰激凌。 这顿自助餐吃的,众人皆大欢喜。 次日早上九点半左右,方轶和云乔来到了律所。虽然是周末,但是律所内仍然有不少律师进进出出的在加班。有谈案子的,也有赶项目的,总之律所内仍有不少忙碌的身影。 来见方轶的是那位出纳的父亲,他叫时荣,大约五十来岁的样子(其实他还不到五十岁),穿着一件半截袖大背心和一条皱皱巴巴的休闲裤,皮肤黑红,额头的皱纹很深,眼神中充满了悲伤。 “时先生,您能说下您女儿的情况吗?”方轶走进会议室,坐下后问道。 “方律师,具体情况我知道的不是太多,这是我女儿的判决书。您看下。”时荣双手颤颤巍巍的从一个布兜子里掏出一份判决书原件,递给了方轶。 方轶接过判决书后,看了一遍。时荣不敢多说话,在一旁时不时的舔下嘴唇,以缓解心中的焦虑和忐忑。 根据判决书的描述,被告人名叫时雅兰,她与丈夫齐清山系经人介绍后认识,并在父母的催促下结的婚,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的一周时间。 由于婚前双方之间缺乏沟通和了解,结婚后,双方关系并不好。结婚不到半年,齐清山便开始借酒撒泼,殴打时雅兰。时雅兰人比较老实,不管受多大委屈她都会忍耐。然而时雅兰的软弱并没有换来丈夫的心软,反而让齐清山更加的看不上时雅兰。 结婚后第二年,齐清山在县里开了一家照相馆,靠着不错的摄影技术,在县里做的风生水起,经常有妙龄少女找他拍生活照。 两口子搬到县里住后,齐清山更加的肆无忌惮,经常毫无缘由的殴打和虐待时雅兰。有几次时雅兰被打的骨折,强撑着不敢说,她身上被齐清山用烟头烫的疤痕更是多达十多处。 案发当日晚上十一点多,时雅兰正在自家的照相馆后面的房间睡觉(为了节约成本,前面是照相馆后面是住家,算是商住一体),出去喝酒的齐清山突然带了一个女青年回来。 这个女青年名叫简岚岚,经常来到店里找齐清山。二人进屋后,齐清山要求时雅兰到别处去睡,为此夫妻二人还发生了激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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