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37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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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371节 (第1/5页)

    一旁的余婉茹看向方轶的眼神中也是充满了感激。

    没错,省高院采纳了方轶的辩护意见,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中午的时候,顾明国夫妻请方轶和云乔在市里的高档餐馆吃了顿午饭,以示感谢。

    ……

    这一日,孟广达提着包,一脸兴奋的走进了律所。

    “周律师,好事。”孟广达说完,拿起矿泉水瓶喝了两大口,润了润喉咙。

    “什么好事,你捡到钱包了,还是中五百万大奖了?”周颖笑呵呵的看向他。

    “都不是,你村的那个周志学的案子,判了!”孟广达笑道。

    “哦?怎么判的?是不是跟你预想的差不多,缓刑?!”周颖见孟广达一脸喜色,急忙问道。

    “比我预想的要好的多,免于刑事处罚。”孟广达说道。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志学建设两层楼房,购买的是旧材料,为了拆迁,吩咐耿贵尽量节省资金,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并且亲自用吊车将两大桶泥浆吊到二楼,最终导致楼房崩塌,进而致两死两伤的后果。

    被告人主观上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客观上其行为与两死两伤的后果有因果关系,其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律特征。

    但是考虑到被告人周志学在整个事故中起次要作用,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周志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于刑事处罚。

    “太好了,周志学媳妇没请你吃顿饭,表示感谢?大早上的打车去县里开庭。”周颖笑呵呵的问道。

    “请了,宣判完后,周志学媳妇对我一个劲儿的说感谢的话。然后在县里的大饭馆请我吃了顿大餐。就是不知道检察院会不会抗诉,等判决下发后再说吧。”孟广达回道。

    “好,邓庆霞来电话了,我去接下,估计是来感谢我的。”正在二人说话之时,周颖的手机响了。

    此后不久,一审判决书发了下来,被告人周志学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

    ……

    办公室内,方轶坐在沙发上,看着四周或坐或站的四名团队成员(因为编外人员伍庆辉考完试后去放飞自我了,所以只剩周颖等四人)。

    “这段时间大家都辛苦了,咱们团队连续接的几个案子都取得了不错的结果,马上要十月一放假了。团队决定给每位律师发五百元的商场购物卡。

    另外,明天周五晚上咱们聚餐,好长时间没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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