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339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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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339节 (第3/6页)

你怕什么。

    我实话告诉你吧,这个项目留给咱们的时间不多了,准备上市那家药企给咱们的期限是一个月,如果搞不定,对方就不再谈了。价格的事老板一定会有考虑,你千万别把锅背在自己身上。”刘总语重心长的说道。

    高董事恍然大悟,顿时感觉通透了许多。

    ……

    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周江猛的案子二审终于开庭了。

    “下面由上诉人周江猛先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在走完前面的程序后,审判长看向被告席。

    “一审法院认定我盗用栗元珙的名义,采取多次盗配存折密码,到银行支取存折上的款项,是一种秘密窃取的行为,我认为法院的定性是错误的,存折是我捡的,不是我偷的,我的行为不应该构成盗窃罪……”周江猛拿着一张信纸,读道。

    纸上写的内容是他在开庭前,听方轶说辩护方案时记下来的,这次他只提了自己不构成盗窃罪,并未说自己不构成犯罪。

    “下面由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面无表情的看向方轶。

    “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

    上诉人周江猛虽然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在客观上并未实施秘密窃取的行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存折系上诉人周江猛窃取所得,因此本案上诉人不构成盗窃罪。

    上诉人周江猛拾得存折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性质应属诈骗而非盗窃,且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应构成诈骗罪。

    鉴于上诉人周江猛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赃款已经全部追回,归案后上诉人认罪态度较好,辩护人建议法院对上诉人从轻处罚。完毕。”方轶发言道。

    “上诉人周江猛,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一审法院认定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我不否认,但是我确实没有秘密窃取的行为,钱是我冒用栗元珙的名义正大光明的从银行取的。所以我对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和罪名不认可。”周江猛理直气壮道。

    “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审判长说道。

    “上诉人周江猛,你是怎么得到的栗元珙的存折?”市检察院的男检察员看向周江猛。

    “在办公楼大门外的长椅下捡的。”周江猛回道。

    “捡到存折后,你是否看过存折?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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