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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69节 (第1/6页)
事实证明,方轶的话是对的。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子根、刁军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企图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驾驶的出租车,并为此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准备实施抢劫行为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预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邓子根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有前科,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刁军平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决: 一、被告人邓子根犯抢劫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被告人刁军平犯抢劫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的裁判理由居然与方轶说的大差不差,赵、高二人对方轶的专业水平佩服不已。当然这都是后话。 刚过完年案子不多,方轶闲了几天,每天除了翻案例就是跟黄援朝等人侃大山。 这一日方轶正在万可法办公室内与黄援朝等人摆龙门阵,突然收到信息,有个客户指定他办理刑事案件。 方轶起身回到办公室,不一会儿,律师助理将案卷给他送了过来,是一个投毒案。律师助理刚走没两分钟,周颖便跑了过来。 “方律师,听说有人指定您承办案件。带我一个呗!”周颖嘿嘿一笑,将一盒巧克力放到了方轶面前。 “呦呵,学会送礼了?”方轶看了一眼巧克力,笑道。 “这话说的,什么叫送礼啊。黄律师是我挂名的师父,您是带我办案的师父,徒弟孝敬师父咋能叫送礼呢,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周颖一听不乐意了,反驳道。 “你这嘴是越来越厉害了。这是案卷,你先跟当事人约下时间。”方轶将手中的案卷递给了周颖。 “得令!约好了时间我告诉您。”周颖接过案卷后,一阵风似的跑出了办公室。 中午吃完饭,方轶刚想在沙发上眯一会,马义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了对面的沙发上。 “这两天怎么没见你家梅小婷啊?”方轶扔给马义一根香烟,问道。 “哎!过完年跟着团队去外省了,有个并购的项目。”马义无精打采的接过香烟看了一眼:“大哥,能不能来根雪茄?别天天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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