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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67节 (第5/5页)
。以后喝酒千万别开车。”赵三化笑道。 “驾照都吊销了,我还开个屁车啊。方律师,您怎么过来了?”刘元拿了两张餐巾纸,擦了擦嘴,问道。 “姐夫,赵海被抓了,就是给我送菜那哥们。方律师是为他的案子来的。”赵三化解释道。 “哦?什么罪名?”刘元问道。 “强奸罪。之前我跟负责案件的检察员沟通过了,很快案子就会被移送去法院。”方轶道。 方轶没有多谈案情,刘元和赵三化知道这里面有忌讳,也没多问,三人边吃边聊,久未见面,三人聊的很开心,聊了不少往事。 在一月中旬时,赵海的案子开庭了。 县法院可能觉得赵海的案子太简单,没必要组成合议庭,便安排了一位法官独任审理。 检察员认为,被告人赵海借看房之际,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赵海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建议判处赵海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赵海认可检察员的指控,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辩解。 方轶的辩护意见为:赵海不构成强奸罪,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系出于自愿,被告人赵海未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暴力和胁迫,具体理由: 第一,被害人身上没有伤,在案证据也无法证明被告人曾威胁被害人,迫使其与自己发生关系。 第二,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被害人丈夫的证言,被告人曾与被害人存在通奸行为,而且是其在案发之前一个月发现的。 第三,案发现场是毛坯房,房内空无一物,二人站在墙边采用背立式的方式发生关系,如果二人不是自愿,被告人根本不可能成功。 综上,方轶认为二人的行为属于通奸,被害人老公发现奸情后,被害人为了遮羞谎称被强奸。因此被告人不构成强奸罪,应判无罪。 被告人赵海听到方轶的辩护意见后,低下了头,沉默不语。 虽然大部分在案证据对赵海不利,但是方轶从被害人丈夫的证词中还是发现了蛛丝马迹,进而提出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 审判员是位四十多岁的男法官,是过来人,自然明白方轶的意思。当庭法官没有宣判,而是宣布休庭,将案件退回了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 两日后的早上,方轶接到了县里公安局的电话,赵海的案子已经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了,对方请方轶去县公安局沟通案情。方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便驱车去了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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