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25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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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258节 (第2/5页)

议,被害人明显具有破财免灾的目的。此后上诉人以奸情相要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十万元。

    在案证据无法证明上诉人史凌具有抢劫的故意,史凌也未采用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因此上诉人史凌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构成敲诈勒索罪。请法院依法改判。完毕。”方轶道。

    “上诉人史凌,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一审法院认定我使用暴力胁迫被害人,抢劫钱财,不符合实际情况,是被害人自愿给我钱,后来我们两人讨价还价达成一致,由被害人给我十万元,解决捉奸的事。

    另外,一审法院认定的罪名我也不认可,我不构成抢劫罪……”史凌辩解道。

    “下面由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史凌进行发问。”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公诉人席上坐在首位的男检察员看向史凌:“上诉人史凌,案发当日,你去酒店做什么?”

    “我去酒店谈生意,之前一审时开庭时,法院已经调查过了,客户约我去酒店的微信和客户公司出具的证明,以及客户的入住记录都能证实我说的话。”史凌理直气壮道。

    “在酒店,你是怎么发现你妻子蒋雨的?”检察员问道。

    “我在酒店大堂看到她的,当时她正坐在大堂的角落里低着头玩手机。”史凌道。

    “你看到蒋雨后,为什么没有过去找她?”检察员问道。

    “平时她都是跟着闺蜜逛街,逛美容院,突然一个人出现在酒店,我当时感觉很奇怪,所以我就没去叫她,想看看她要干什么。”史凌道。

    “然后你看到了什么?”检察员道。

    “一个年轻的男人,长得挺白净的,拿着房卡带她去了楼上。我也跟了上去。”史凌道。

    “你认识那个男人嘛?你认为他们是什么关系?”检察员问道。

    “不认识,我觉得他们之间是那种不道德的男女关系。说白了,就是我媳妇出轨。

    但是这种事毕竟需要证据,我要是贸然拦住他们,两人肯定不承认,说不定会编出表哥表妹的理由搪塞我,所以我跟上了楼。”史凌道。

    “之后你做了什么?”检察员问道。

    “我叫了虎子和二楞来酒店帮我捉奸。后来我们叫开了门,看到我媳妇和那男的……,我打了那男的。”史凌道。

    “被害人是什么反应?”检察员问道。

    “他提出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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