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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45节 (第6/6页)
/br>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本院认为,被告人赵长光冒充省法院的法官,在骗取他人信任后,先后骗取了他人财物和其他非法利益,其中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长光骗取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应当对其适用数罪并罚。 鉴于被告人赵长光曾因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 数罪并罚,本院建议对被告人赵长光处以有期徒刑七年。完毕。”公诉人席上留着齐耳短发的年轻女检察员语气冰冷的说道。 “被告人赵长光进行自行辩护。”审判长道。 “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认可,对由此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但是我只是招摇撞骗,不是诈骗。 不管我是在骗钱还是在骗取女性信任方面都是以特殊身份做掩护的,即便触犯了诈骗罪也是法条竞合,应该按照一个罪名处罚,不应数罪并罚…… 请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我认罪认罚。”赵长光态度诚恳的说道。 之前他被判了五年,在服刑期间除了劳动外,他也看了不少刑法方面的书,别人看书是为了考学历证,他看书是为了搞明白自己所犯的罪名,研究刑法的漏洞。检察员所说根本不用律师解释,他全明白,这就是他在里面五年的学习成果。 之前方轶去看守所会见,他也向方轶请教过相关问题,所以数罪并罚意味着什么,他完全清楚。 辩护席上的周颖愣住了,心道:这家伙居然连法条竞合都用上了,太专业了,太不要脸了,太恬不知耻了,太…… 审判长心里也很不爽:看来眼前这家伙之前的五年大牢没白蹲啊,懂法了,知法理应守法,可这家伙居然知法犯法……实数可恶! “被告人赵长光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长光多次冒充法院工作人员,骗取钱财和其他利益,其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中的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属于刑法理论中的法条竞合,对其行为应以招摇撞骗罪处罚,而不适用数罪并罚。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欺骗被害人周红和周媛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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