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23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律师本色 第232节 (第1/5页)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文任职的合资公司不属于国有公司,其所担任的职务不属国有公司董事、经理职务,与《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所要求的犯罪构成不符,故不应按犯罪论处。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成立,但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不予支持。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依照《刑法》第三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文无罪。

    听到话筒中传来的“无罪”二字后,张凤才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脸上也有了笑容。

    第496章 周大根

    “不过……检察院好像对判决结果不太满意,有可能会抗诉。”方轶提醒道。

    “好,我知道了。谢谢您方律师。”说完后,张凤才挂断了电话。

    方轶收起手机后,转头看到了气喘吁吁的周颖。

    “方律师,您走的太快了,我都跟不上了。”周颖放下案卷后,甩了甩手道。

    “你写过结案小结吗?”方轶微笑道。

    “没,什么是结案小结?”周颖一脸懵逼的问道。

    “其实很简单,就是把案件的大概情况写下,然后将争议点提炼出来,把控辩双方的意见及法院最后的认定简要的写下,总结下庭审过程中的经验。这个案子的结案小结交给你了,你练练手。同时也锻炼下你的笔头表达能力。”方轶微笑道。

    “这听起来也不简单啊!”周颖眨着大眼睛道。

    张文的刑事判决书下发后没几日,方轶得到消息,检察院抗诉了。

    张凤才担心儿子再被关进去,不待方轶联系他,他便跑了过来,要求继续委托方轶代理他儿子张文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的二审。方轶又收了叁万元律师费。

    签完委托手续半个月后,张文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二审开庭了。检察院还是那套说辞,没有什么新东西,方轶照方抓药,将一审时发表的意见再次重申了一遍。因为案件事实方面双方都没有争议,所以案件在庭审时推进的速度很快。

    二审合议庭评议后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抗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结束后,张文为表示感谢,请方轶和周颖吃了顿大餐。

    张文的案子算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在回所里的路上,方轶把判决结果告诉了李书明。

    张文案的二审刑事判决书下发后没几天,李书明和方安志飞去了德国。家里剩下了方毅一个人,每当看到空荡荡的小卧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