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23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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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231节 (第2/6页)

一些,律师费要五万元。”方轶道。

    张凤才心中松了一口气,在方轶报价之前,他觉得这么大的律所,对面的律师又是合伙人,律师费肯定少不了,没想到方轶报了五万元,这个价格在他的接受范围之内。所以他稍一犹豫便同意了。

    人的自由是无价的,但是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当事人和律师心中却是有价的,律师费就是双方达成一致的结果。

    方轶之所以报五万元律师费,一是因为他觉得案子比较简单,不是太复杂;二是有李书明这层关系在,他多少要给些面子,在社会上混总要讲究些。

    办完委托手续,交过律师费后,方轶送走了张凤才。接下来便是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了。

    第495章 报复!

    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在等待了近半个月后,终于等来了法院的开庭通知。张文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将在下周一早上九点开庭。

    法院第十审判庭内,旁听席上坐着一位老太太,不知道与张文是什么关系,张凤才没有来旁听,他在办公室心神不宁的等待着方轶的消息。

    审判长是位中年卷发女法官,大脸蛋子,大眼睛,阴沉着脸,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两边是两位女法官,看起来都比较年轻。

    公诉人席上坐着两位检察员,做在首位的是一位留着齐耳短发,三十多岁,五官端正的女检察员,她姓宋,方轶之前去检察院阅卷时见过她;另一位是留着寸头,二十多岁的男检察员,估计是宋检察员的徒弟。

    此时,宋检察员正在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张文系合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让其亲属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业务范围同类的经营活动,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

    “被告人张文,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对于罪名不认可。我虽然是公司的部门经理,但我们公司是合资公司,不是国企,我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张文道。

    在开庭之前,方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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