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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83节 (第6/7页)
时是指使他人作虚伪证言;有时是指使他人伪造虚假证据和提供给法院,并提供虚假的证言。因此,指使他人伪造证据与指使他人作虚假证言往往会同时发生,二者都属于《刑法》规定的“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方式。 而在虚假诉讼过程中,帮助伪造证据罪,其客观表现是受指使帮助当事人伪造其他人的虚假证言等证据的行为。 就本案而言,你指使魏三儿伪造欠条并向法院提供虚假陈述的行为都属于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符合妨害作证罪的客观特征。 与此同时,你还有为自己利益参与伪造证据的行为,但这一行为是你指使魏三儿向法院作伪证的手段,已经被妨害作证罪所吸收,所以我认为你构成妨害作证罪。 魏三儿受你指使伪造借条的行为,属于帮助你伪造证据,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客观特征,但魏三儿向法院提供虚假陈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方轶说到此处,赵云突然打断了他的话:“为什么我构成犯罪,他向法院虚假陈述反而不够成犯罪?凭什么?” 在赵云的看来,大家是一根绳上的两蚂蚱,我赵云犯罪,你魏三儿也别想躲,有苦大家一起受才公平,他心里才感觉平衡。 方轶看了他一眼,对他心中所想已然明白了七八分:“我刚才说的不构成犯罪,仅是评价魏三儿当庭作伪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不是评价他帮你伪造证据的行为。我是把他的行为分开来看。 《刑法》有明确规定,仅在刑事诉讼中作伪证才构成伪证罪。他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做的伪证,发生在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会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魏三儿配合和帮助你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获取利益,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的主体特征,而且也存在帮助你伪造证据的行为,除此以外,他还采用消失的方式逃避信用卡催收,因此,他大概率会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哦,是这样啊!”听方轶这么一说,赵云心里舒坦了很多。 但是对于方轶所说的理论性比较强的内容,赵云还是一塌糊涂。作为一名理想不多、专业能力有限、又不思进取的法律工作者,他平时接触的都是些家长里短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他根本连看都不看,再加上这些年他一门心思的捞偏门,没把心思放在业务上,业务基本上都荒废了,自然听不进那么多刑法理论。 方轶算是看出来了,自己高估了赵云的专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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