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16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律师本色 第161节 (第2/6页)

谢!”钱文点了点头:“方律师,您说肖旺会被判死刑吗?我的意思是归案后他配合警方调查,咱们能不能把这个作为突破口,请求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钱文做的第一个刑事案子,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不想只是走程序,看着当事人被判死刑,说的直白点就是想支棱下,不想当个看客。

    “咱可以这么辩护,但是根据案件情况看,法院大概率不会采纳,还是会判他死刑。”方轶道。

    “为什么?”钱文转头看向方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有没有发现《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是按照从重刑到轻刑的顺序列举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方轶问道。

    钱文一脸的迷茫,摇摇头道:“不知道。”

    “这意味着故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时法院会首先考虑重刑,在不适用重刑时,才会退而求其次选用轻刑。所以我推测,法院大概率会判肖旺死刑。”方轶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钱文如醍醐灌顶一般,随后又不解道:“这会不会导致对法律的生搬硬套,这可是一条人命!而且被害人有过错在先。”

    “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确实有些法官就是这么生搬硬套的机械的判案,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这样。

    霍姆斯,你知道这个人吗?”方轶问道。

    钱文摇摇头:“我上大学时看的全是法条和教科书,除此之外基本上不读有关专业方面的东西。当然写毕业论文时例外。”

    “嗯,我在读研究生时看过霍姆斯的《法律之路》,对我很有启发。霍姆斯说,律师应该从‘坏人’的视角出发,钻研法律,揣摩法官,然后指导客户如何避免法律的惩罚。

    当然这里的‘坏人’是合法的坏人,是在法律红线边缘游走的坏人,他们的‘坏’是在道德上。其实如果你仔细观察,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坏人。

    不仅如此,《法律之道》还将迷信逻辑的形式主义法律思维贬低的一无是处。”方轶闲聊道。

    “您说的形式主义是咱们常在网上见到的那种形式主义吗?其实上面也反对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