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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54节 (第5/6页)
/br> 第351章 只动嘴皮子没有证据是不能定罪的 “你将公司的资金转到个人账户上后,有没有使用?”方轶问道。 “没使用,我就是想转移下公司的资金,避免被上门讨债的债权人发现。”钟兰英道。 “你们公司的财物是独立的吗?我的意思是你们家里平时需要花费时,或者你个人消费时,有没有直接从公司的银行账户支取资金?”方轶问道。 “没有,绝对没有。公司的财物是公司的,我们家的财物是我们家的,分的很清楚的。我明白您的意思,绝对没有混在一起的情况。我做了几十年企业了,这点风险还是知道的。”钟兰英道。 “嗯,我明白了。”方轶记完最后一笔后,收起了笔和纸:“我会去法院阅卷,后期辩护方案定好后,我会再来会见。” 离开看守所后,方轶发现有个未接来电,是刘珊珊打来的,他回了过去,刘珊珊盛情约他到市里的一家饭店吃饭,边吃边谈。方轶看了看时间,赶了过去。 方轶进入饭店时,刘华山眉头紧锁和刘珊珊正在说着什么。 “方律师,我母亲情况怎么样?”众人点完菜,刘珊珊问道。 “你母亲精神状态挺好的,根据她所讲,现在兰英公司仍然拖欠材料商和加工方八十二万元左右。”方轶道。 “这钱,我们要是帮我妈还上,法院会不会考虑下,少判我妈几年?”刘珊珊问道。 “如果把债务都偿还了,尽最大力量减少债权人的损失,法院在量刑时是会考虑的。如果债权人能出具谅解书,效果会更好。”方轶道。 “好,这事我们来想办法。”刘华山听说还清债务对媳妇的案子有利,急忙道。 “下午我会去法院阅卷,过几天我会联系你们,告诉你们最后的辩护方案。”方轶道。 当方轶从隔壁市回到律所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回来后,趁着脑中会见的内容尚有印象,方轶开始加班一边翻看案卷一边回忆在看守所会见时钟兰英所说内容,找出其中的差异,进行分析和确认。 办案子时当事人说的话是不能全信的,他们说的话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主观性很强,而实际上很多内容会与事实有出入,这需要律师利用生活常识和案卷中的证据去验证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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