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7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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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78节 (第1/5页)

    “被告对证据有什么异议?”胖法官问道。

    “没有异议。”欧阳杰道。

    “被告辩护人对证据有什么意见?”胖法官问道。

    “没有意见。”方轶道。

    事实胜于雄辩,所有的证据都是现实存在的,都没有问题,大罗神仙来了也没辙,方轶只能点头确认。

    “被告辩护人有需要提交的证据吗?”法官问道。

    “没有证据。”方轶道。

    方轶之前与欧阳总和欧阳杰谈过,这个案子案情非常简单,他们手中没有任何证据。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请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争议事实和如何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

    请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法官道。

    “我们认为,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如下: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该条并未明确排除致本人受伤的情况,欧阳杰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既致本人重伤,也致他人轻微伤,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完毕。”高检察员道。

    第177章 证据不足!

    “被告人发表辩护意见。”胖法官看向欧阳杰。

    “我不认。我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欧阳杰用力的咬着下嘴唇,整个身体在微微颤抖着,看得出来他非常紧张。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胖法官冷冷的看了欧阳杰一眼后,看向方轶。

    方轶拿起准备好的辩护词道:“尊敬的审判长及合议庭诸位法官,我受本案被告人欧阳杰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现在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自身重伤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认为,犯罪是对他人法益的侵害,不包括自损行为。在不危及国家、公共安全和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自然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而这种处分自己权益的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以人的伤亡作为定罪量刑条件的,一般不包含自己对自己造成的伤亡。

    例如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的”;再例如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更是直接明确规定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上述条款规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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