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痕_分卷阅读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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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 (第3/3页)

崇远都见识过。

美人不稀罕,稀罕的是恰到好处触及神经的美人。

孔寻说裴崇远好色,其实没有。

他这几年已经收敛到夜深人静宁可坐下来看个电影也不想找人打发时间的地步,有时候觉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就是典型的万花丛已经走过,娇嫩的花花草草见过太多,最终却没有一朵能让他想留下。

没劲了。

裴崇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看任何人都没有冲动,跟看猴子无异,唯一的区别就是好看的猴子跟滑稽的猴子。

可是那天见了一次蒋息,越琢磨越惦记。

这世上好看的人千千万,蒋息未必排得上一二,但好看是毋庸置疑的,身上那股子不容侵犯的劲儿也是裴崇远喜欢的。

越是不容侵犯的,一旦解开腰带撕开衣襟,那味道想想都带劲。

可裴崇远也有顾忌。

“算了。”裴崇远见服务生端菜上来了,说,“小孩子,不招惹了。”

说着不招惹,但当裴崇远听孔寻说今天晚上蒋息也在他店里之后,竟然主动提出去看演出。

“呦,真是稀奇了,”孔寻叼着烟,戏谑地看他,“你不是对什么乐队啊演出啊不感兴趣么?今儿怎么了?”

他弹弹烟灰,故意开裴崇远的玩笑:“也行,去呗,你不是要找人宽宽心么,那乐队的主唱,特会,给你宽心的时候一口一个好哥哥,舒坦。”

裴崇远不耐烦地冲他挥挥手,意思让他赶紧闭嘴。

“你车停哪儿了?”裴崇远问孔寻。

“后面呢,你先走吧,我跟着。”

裴崇远开着车朝着孔寻的酒吧去,晚上堵车,烦得很,要是搁在以前他肯定半路调头,要么去公司,要么回家了。

但这个晚上,他竟然格外有耐心,用了比平时多一倍的时间,开到了Subway。

裴崇远的车还没停稳就看见了站在路边的人,依旧是上次见面时的那间棉夹克,不过这次敞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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