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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3/3页)
配去跟女生一起擦玻璃。他当时还没大部分女生高,擦玻璃上面点儿的都够不着。我搬完桌子回来就看见他擦一下蹦一下的特搞笑。我说:“叫声哥,我帮你。”他瞪了我一眼。然后我从后面儿把他举了起来,说:“这回够的着了吧。”周围人哄堂大笑,他举着抹布追着我打了三条街。他特容易脸红。皮肤白的人好像都很容易脸红。随便逗一下就能红俩小时,所以我特爱逗他。经常放学路上抢了他书包看他迈着小短腿追着我跑心情就特好。我甚至不知道这些都是喜欢。情人节的时候有女生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我不爱吃甜的,就转手给了他。他脸红了整整两节自习课。他其实特别招人喜欢,因为是年级第一,所以平时很多人来问他题,谁来问他都没一点儿不耐烦。讲题的时候也细声细气儿的。有时候我也问他,专门捡一道特别简单的题,他怎么讲我都假装听不懂,后来他鼻子上都急的冒汗,还是一遍又一遍非常细致的重新讲。我说:“哦,我懂了。”他就笑得特开心,累的在桌子上趴了半天。作为报答我请他吃了一顿饭,临走时餐厅送了两块儿薄荷糖,我不想吃就全给了他。后来才知道两块糖都被他随身装在裤兜里,装了好长时间。结合我当年的种种行径,那时他一定以为我也喜欢他。哦不对,是我以为我不喜欢他。他是一个特别招人喜欢的人,而我亲手毁了一切。高一快结束的时候有一天下操回来,一进班门我就被一群人闹哄哄地围了起来。一个男生满脸兴奋地举着一个画本说:“卧槽,刘子期是不是喜欢你!”什么叫如坠冰窖,那一天我体会得彻骨。他们说本子是从媳妇儿书包里掉出来的,里面画的全是我。那天在我爸卧室里看到的画面再一次在我脑子里清晰地回放了一遍。我接过那个本子翻了一页,看到自己的脸的时候基本丧失理智。媳妇儿就是在这个时候回来的,站在人群外手足无措地看着我手里的东西。现在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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