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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3/3页)
使了,不仅人红,人也好,剧组上上下下的人都喜欢她。所以说有些人会红,不是没道理的。蓝汐又问他,“你有没有比较擅长的事?”向榆反应很快,“我会唱歌,要是做体力活我也可以。”向榆并不介意做一些别人觉得低下的工作,他心里是没有包袱的,只要是靠自己劳动力换来报酬的动作,他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你会唱歌?”蓝汐还挺好奇的,毕竟也没见过向榆唱歌。所以隔天向榆就带着吉他来剧组了,休息的时候给剧组的人来了个现场表演。这段视频很自然的就被蓝汐传到了唐时迎的手机里。午间休息的唐时迎,看着视频里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向榆,难得的放空了脑子,跟着向榆的音乐把自己都投放到了青春时期,那个阶段的他,记忆里也全都是音乐。向榆的唱功虽然不错,也听得出是没有受过传统的训练,应该是一般喜欢音乐的人自学的套路,不过音色不错,吉他也弹的不错,在唐时迎听来也算是合格的。虽然一直在挑刺,唐时迎还是莫名地把这个视频看了好几遍。整首歌的旋律在脑子里循环了一整个下午。蓝汐听了向榆的歌,在知道他还会各种乐器后,当天晚上就带他去了一家会员制的高档酒吧。向榆花了不到十分钟就面试上了,每周三次,一次三个小时,一次一千,对一般人来说这是非常可观的收入了。向榆很是感激,要请蓝汐吃饭。蓝汐告诉向榆,“这家酒吧规矩比较多,不过一般不会为难演出者,我跟负责人打过招呼了,你是我哥的人,不会有人为难你的。”向榆没想到做个兼职居然也要沾唐时迎的光。蓝汐不知道向榆在想什么,悄悄靠近他,“我哥也是这里的常客。”向榆愣了一下,听懂了蓝汐的暗示,脸不受控地偷偷的红了。蓝汐已经笑嘻嘻地出去了,顺便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唐时迎。唐时迎一如既往地没有回消息,脑子里却莫名地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没过几天蔺乔说酒吧有个局问他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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