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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3页)
存竞技比赛是禁止选手斗殴的,可自从有了枪斗术这种东西后,恶意进攻的界定就更加难了。贺成的眼睛随着监控屏上的两人快速移动,“迟喻的打法以麻痹对手神经使其丧失进攻能力为主,并不会造成实质伤害,所以不算恶意进攻。萨米的进攻手段则更容易被判定为恶意进攻,但他的格斗能力在迟喻之下,且没有在迟喻受伤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武力进攻,所以也不算做恶意进攻。”另一个裁判惊奇,“萨米的水平居然比不上这个孩子吗?”萨米此时非常急躁,他的进攻看似凶猛,可却好像打在了棉花上一样,这个中国小鬼身手轻盈得很,总是能借着他力道躲开并发起反攻,而且在他换成左手持枪后,无论是速度还是射击精准上都提升了一大截。迟喻借着萨米扬枪的力道撑住他的肩膀,一个空翻从萨米的头顶翻过,双手同时瞄准他的头部两侧连开两枪。“啪、啪!”左手打出的子弹明显更早一些,萨米是美国第一的皇家军团出身,身体素质也已经相当强悍,如此千钧一发之际居然侧头躲过了两枚子弹。他也终于看出了端倪,“你是左利手!”银晃晃的枪口指着他,迟喻笑笑,“眼力不错嘛。”迟喻的两把枪分别是银色的沙漠之鹰和黑色的格洛克17式,格洛克虽然轻便,可威力并不如沙鹰。非致命点格洛克需要7枪,而沙鹰最多3枪,点射威力甚至超过了M4。显然,沙鹰才是他的主武器。而迟喻之前一直用右手持握也并非是为了隐藏实力,林熙和想,应该是为了打节奏差。格洛克和沙漠之鹰是从重量到射击手感都有着强烈反差的两把枪,沙鹰手感重,爆发力强,格洛克则是以轻便著称。如果刚刚用过格洛克再使用沙鹰,会被它强大的后坐力搞得肌肉紧绷,而如果刚使用过沙鹰再拿起格洛克,则会觉得枪口太飘,被诡异的弹道搞得晕头转向。这种情况对于持枪者来说一样,对于敌人来说也一样。迟喻显然经常用换手的方式来保持对两把不同的枪的手感,他能在一瞬间就适应两把枪,可敌人却做不到。单单是将注意力从敌人的右手转移到左手就已经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了,何况迟喻左手打出的子弹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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