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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5 (第3/3页)
呵成,同时还给自己开了瓶冰镇啤酒。所有东西都准备妥当,才舒适地窝进沙发,看一栏重播的访谈节目。那是白鹿上个月跟格森在非洲回访时临时接受的一次采访,据说录制结束的当天,两人又赶最近的航班直飞纽约。白鹿如今已是志愿者协会的形象代言,全世界乱跑,比秦冕的行踪还难以琢磨。此时他再想见他一面,比登天都轻松不了多少。这期访谈的内容除了与。电影相关,更多的则是各种针对格森和白鹿的私人问题。格森的作品风格多年以来自成一体,他什么人都用过,却唯独不用演员。这导致他作品中的主角大多是没有记忆点的普通人,是转头之后就再也想不起来的一张脸。于是观众可以记住他镜头中的所有故事,却轻易忘干净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无数痛心疾首的评论者们都毫不婉转地批判过:格森或许并不是故意为之,他的审美可能本来就有毛病。当然,对大师级别的艺术家强加一个‘普通人的审美观念’,本身也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当主持人用玩笑的语气问他,为什么这回选了白鹿这样一个颜值极高,直接打破他先前所有用人风格的男人做主角时,格森面对镜头一脸困惑。他说所有人在他眼里都长同一个模样,他也并不觉得白鹿的长相有多漂亮。顶着主持人诧异的目光,格森突然一脸疼痛地捂住胸口,用掺杂着一点非洲口音的美式英语说,“我只知道我身边这个男人有一颗极其美味而瑰丽的心脏。”他说他找人用的不是眼睛,是心眼,是看对方头顶的那一股气。要么俗气,要么晦气,要么灵气,要么仙气。“放他马的屁。”秦冕啧嘴,毫不客气地在场外给予评价,抻腿同时还不小心踢翻了脚边的垃圾桶。他如今看这个男人极不顺眼,准确一点地说,他看所有出现在白鹿身边的男人,都不顺眼。问完格森,主持人又问坐他身边一直微笑的白鹿。问他过去的经历,参加志愿者的初衷,身上各种伤疤的来历,包括他曾说自己做过的需要看人脸色的工作……白鹿情思敏捷,在不泄露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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