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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自己是不会轻易谈恋爱的人才对,怎么会突发奇想,觉得自己和善初有感情瓜葛?善初侧目看了看格雷伯爵,笑笑说:“好,你可说了,那什么时候给我办入职?大项目准备好了吗?”格雷伯爵看着善初这肆无忌惮的样子,哪里像是普通员工该有的态度?更不对劲的是,格雷伯爵似乎很喜欢善初这样随性,也愿意纵容善初在自己面前当大少爷。仿佛二人从很久之前就已经建立了这样的相处模式。格雷伯爵越想越觉得神奇:他从前竟和善初那么熟稔吗?丢失的记忆对格雷伯爵而言本是可有可无的,现在想到,记忆里曾有善初的参与,格雷伯爵竟越发在意起来。格雷伯爵瞧着善初,眼神里是难以掩饰的喜爱:“当然。”善初点点头,说:“那就行。”他能从格雷伯爵的眼神里看出来,现在格雷伯爵对自己感觉特别,但却只是好奇与喜爱的混杂,尚未达到心底。在格雷伯爵的深层意识里,有对善初最深的爱,但也有最深的防备。格雷伯爵的内心既深爱善初,但也害怕善初。因此,在深层梦境里,格雷伯爵不但不会立即爱上善初,还会对善初抱有怀疑。要唤醒格雷伯爵对他最深的情感,攻略第一步就是敲碎格雷伯爵的壳。第39章容我狡辩格雷伯爵入读剑桥,和很多贵族出身的政客一样,读的是风雅的文学。善初与格雷伯爵读的是同一个学院,不过念的是历史。因为二人都是文科生,所以平常功课的压力尚可,比不得学stem的课业重。不过,许多贵族都戏称只有穷学生才读stem。而事实上,早有研究调查称,真正穷孩子都读不起stem课程。大多选择stem的都是中产阶级的孩子,他们希望上名校,同时兼顾现实,像stem这类容易就业、起薪可观的专业自然是他们所爱的。而自诩清贵的人家则更偏爱文学、哲学、艺术以及音乐。当然liberalarts下的一些小众而且看上去不怎么实用的学科也是他们喜欢的选择。像艾米莉读的就是艺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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