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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世之魔王的游戏(4修) (第6/12页)
频的人会比读 过圣经的人都多。 林:没用吧,正人君子看了固然不齿,流氓歹徒看了也只会助长作恶之心。 我只会作为一个消费品被大众无情吞噬掉,哪里能激发出他们的什么好心? 黑:那就当是为了我自己好了,不喜欢看到你一直活着。 林:……你当真不可理喻。 黑:总之在你被抓的时候就已经输了,我现在不过是处置自己的战利品。现 在,先割掉一片未发育全的阴唇如何? 黑衣人目光在小腹的扫视让林慕予全身发凉:求求你,饶了我,那会把我疼 死的,而且你的战利品也残破了。 黑:告诉我你喜欢哪种死法? 林:我不,都不喜欢! 黑:那只能我一种一种说了。种,嗯,叫做"被奸力竭而死",林慕予 被连上三天三夜,终于在身体伤疲和精神崩溃的双重打压下,灵魂离肉体而去。 死后双腿尚且合不拢,精液从小穴里涓涓流出,怎样? 林:不喜欢,太狼狈了。而且,强奸本身就是对女生的否定。 黑:正好相反,强奸是对女生的肯定。 林:是否定。 黑:错,是肯定。男生的主动奸淫正是对女生本身价值的承认。被强奸使女 生认清自己的生理特征,从而才能真正地接纳自我。 林:诡辩,如果是这样,强奸犯不是个个都成了劳苦功高的大好人? 黑:就是这样,强奸犯们平时忍辱负重,只为将女生渡到彼岸,为道德束缚 下的女生开辟出一块新的生活天地。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林:但愿女性受害者当真也觉得自己是获得了救赎。 黑:唉,只怪世人多无智慧心,亦无正法眼,才沦落苦海不得超度。看来第 一种死法你不同意了。第二种,斩首。 林:对少女斩首,阁下的作为可以被录入人类最野蛮行为名单了。 黑:林少女不认为身首分离是一种特别特别特别值得体验一下的感觉吗? 林:抱歉,我还是喜欢脑袋老实待在肩膀上,更不喜欢脖子无缘无故断掉。 黑:嗯,这倒是个问题,你美丽的脖子不应该断掉,但是,但是,这也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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