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风姿物语 第十七卷 第二章 大魔神王 (第2/6页)
魔族以力量为尊,当大魔神王不在,代理他的旭烈兀皇子就握有绝对权威,更别说他刚才已经亲手杀人立威,如果不想变成地上那团稀巴烂的东西,任何人都该多为自己想一想。 这点就连石崇都维持默然,他并不否认,假若是李煜胜出归来,此刻聚在这里的魔人根本不是他一剑之敌;彼此的力量水准差得太多,即使是个重伤的李煜,只要用万物元气锁镇住场面,起手一剑,就可以把什麽石崇、多尔衮、旭烈兀的一股脑全杀了。 可是……似乎也不用因此而妄自菲薄,因为只要不遇上李煜这个过于极端的强敌,目前聚在这里的魔族势力可以轻易消灭任何敌人,单是自己与多尔衮,已经足够处理大多数的问题,更别说还有一个锋芒初露的旭烈兀;根据负责监视他的魔法师回报,当他出手格杀周公瑾时,所展现出来的绝世力量,更胜周公瑾的颠峰状态。有这样的硬手做主将,众人实在是没有悲观的理由。 念及这点,石崇轻咳一声,正要出言劝谏,激励一下士气,突然间一股能量震波直传脑海,源头是将近半里之外的地下,有人正在地底下运功,阵阵森寒鬼气,以那边为中心快速聚合着。 (这个感觉……是引神入体?)石崇曾经久居武链,怎会认不出这个被兽人们当作至宝的地方武学?他的思路亦是极快,马上就想通了兰斯洛的打算,心头一惊,耳边风声劲响,旭烈兀已经抢先出手。 用着“擒龙手”的破空爪劲,旭烈兀这一爪却极有分寸,只是要把那附近的地面掀起,抓出藏在底下的人来,却没有实质杀伤力。如非必要,自己绝不在没做选择思考之前就杀人,就算是一个毫发无伤的兰斯洛,自己也无惧,更何况兰斯洛已被老头子重创,没什麽先下手杀人的必要。 这是旭烈兀的想法,但其馀的人可未必认同,就在他出手的同一时刻,晴朗日空中火舌暴炽,熊熊烈焰交织组成火球,灿如太阳,八个烈阳火球在刹那间贯串一线,焰光四吐,化为一柄斩天裂地的烈焰之刀,猛往地上斩击刺去。 “八阳烈焰刀!” 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这是多尔衮的强横武技,但不是每个人都晓得他在此时出手的理由,只有石崇反应最快,也是一掌抢着轰击出去。两人的心思都是一样,姑且不论危险性如何,单以重要性来看,只要兰斯洛一死,以雷因斯为首的人类势力将失去统合点,对魔族而言,这是最有利的情势。 熔金煮铁的烈焰巨刃、形体透明的狰狞巨兽,加上旭烈兀的一爪,三股惊世大力同时袭至,轰然一声震天响中,整块地面翻掀过来,炸成满天泥尘乱舞,但随即被腾空烈焰吞噬,将力量爆发点的方圆数十尺地,化为一片剧烈燃烧的飞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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