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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少女的女人】 (第3/8页)
经化验证实作案者是O型血。毫无疑问,这显然是一起男扮女装的 恶性拦路强奸案。就在「7.19」拦路强奸案立案的第6天,也就是7月25 日的深夜2时许,又有一位衣衫褴褛的姑娘哭哭啼啼地闯进了文教区派出所来报 案。姑娘叫万亚萍,是大连国棉三厂的纺织女工。当夜11点40分左右,她下 班回家,途径教场路143号时,那女人佯装问路,可还未说完就用胳膊死死地 卡住了姑娘的喉部,使她欲呼不出、欲喊不能,后来那女人把姑娘拖至墙角一个 暗处强行奸污。 「简直是色胆包天」刑警们愤怒了,他们发誓说,「不逮住文教区的这条色 狼,他们就回家摆地摊去」。然而有勇无谋非智者也,只有那些智勇双全的人, 才是掌握取得胜利的主动者。在市刑侦处长的主持下召开案情分析会上,刑警们 根据「7.19」和「7.25」这两起拦路强奸案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作案手 段判定,两案均系同一案犯即那个男扮女装的「中年妇女」所为。案犯着女装作 案的动因有两点:点是利于接近女性,可以麻痹女性的警觉意识,成功率高 ,隐蔽性强;第二点是从「7.25」案中得到的启示,案犯有性变态倾向,可 能是个异装癖患者。另外,从两案发生的地点看(案犯对文教区的地理环境及设 施位置都很熟悉,尤其,他们断定,案犯就住在文教区附近。从案发的时间上看 ,两起这么重大的恶性案件时间仅相距6天,因而可以说,案犯不是罪大恶极的 惯犯,就是心理畸变已导致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变态者。为了尽快捕获罪犯为民除 害,他们以案犯的变态心理为依据,采用了一套事半功倍的行动方案,这就是诱 蛇出洞,垂钩钓鱼。 这是一个雨后凉爽的夜晚,连日来的持续高温已使疲惫不堪的人们,在这难 得的清爽之夜里早早地进入了梦乡。静谧的教场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树影 在桔红色的路灯下婆娑起舞。零时30分,一个穿着十分入时的标致女郎,从教 场东路向西路走去。从她那不停地扫视着马路两侧的目光和她那训练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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