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拉姆纪】第四卷 第四章 (总第52章) (第1/15页)
更|多&&039;尽|在&039;w&039;w&039;w.&039;&039;B&039;.&039;E&039;第&039;一&|站 作者:gesid368570 26/02/23发表 (尼尔1900年10月5日傍晚,贫民窟中部地段) 地处交通要道的贫民窟的中部地区虽然不像东南部那样景气,但这里绝对算 是贫民窟最热闹的地段。 除了贫民窟硕果仅存的几家「杂货」(鉴于其所贩售货物的种类,在这里, 「杂货」 的意义与寻常不太相同)店外,这里还有几个老牌的赌场和娼馆——这些就 是贫民窟最主要的商业设施了。 贫民窟里的人们并不太懂得精通的法门,装修店面和扩大业务什幺的自然也 就与他们无缘。 如此一来,经年累月的经营结果就是千篇一律的货品和服务项目。 对杂货店来说,浑浊的菜油、粗盐、糙米、柴木、简单的生活用品、劣酒, 往往就是买卖的全部了。 更贵一点的货色,乃至「特殊」 货品当然也有,但那些不是一般民众光顾的重点。 即使是真的出现了无可避免的需求,人们也更倾向于从「其它渠道」 获取,而非掏钱购买。 它们的买主大多为帮会成员或者是杂货店的几个好邻居——赌场和娼馆。 说到赌场,其实就是个赌鬼们出于习惯聚集的,不算太大的三层木屋——它 的三楼甚至不用于营业——只是每每从此地传出的喧嚣声着实让人觉得很有气氛 。 人们在此进行着许多简单而「有趣」 的赌局,在「随机」 带来的乐趣和紧张感中享受着快乐。 因此,这里不甚欢迎赌技高超和「运气」 特别好的人士——这两种人若敢光顾,后顾自负。 为了公平起见,赌场甚至把这一条刻在了赌场门口的告示板上。 相比赌场,娼馆绝对是一个好去处。 这里没有输赢胜负的压力,对每一个顾客来说,他们都是赢家——他们用钱 赢得了片刻的安宁和激情。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