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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44 (第4/13页)
和韩莹莹用功!看到我和韩莹莹瞬间绷紧的面 容,老师似笑非笑地接着道:「本班上学期刑总最高分,是你们孙鑫淼学长。」 随着老师揭晓,一位英俊挺拔的青年研究所学长怯生生地站了起来,他不是 要炫耀他的成果,只是基于老师叫到他名字的礼貌。 靠,这根本是路人众之一而已啊,平常也没在抢示範的加分机会,怎幺会异 军突起,我和韩莹莹都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把注意力继续放在老师身上 。 「孙学长大学时是学习理工的,到了研究所才学习科技法,去年还被我当掉 ,今年重修就把本来消化不良的法学概念都吸收了,证明事在人为,大家要好好 把学长当榜样知道吗?」 老师满意地把孙学长介绍给我们认识。 干,长得比我帅,学期成绩还最高分,搞不好以后专攻智财权还是专利律师 什幺的,月入百万不是问题,老师会不会以后就只跟他示範啊,我我我...「 来,大家想想看,有什幺犯罪行为是平常做出同样的行为并不触法,一定要具备 特殊身分才该当犯罪的?」 老师突兀的大红色身影像只蝴蝶般穿梭在课桌间,引导学生回答。 「贪汙!」 何心瑜道。 「渎职!」 陶锋嘉也抢答。 「图利罪!」 路人男道。 「很好,但是你们有没有发现,你们回答的都偏向哪一种身分?」 老师轻盈地巡了教室一圈,最后身影落在孙鑫淼学长桌前。 「公务员。」 学长淡淡道。 「对,这些犯罪的主行为如果发生在一般人身上,例如学艺股长小平要求柯 俊毅多付2元,否则不帮他订书,会不会成立刑法2条项的一般受贿 罪?公务员或仲裁人对于职务上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 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罚金。」 哈,怎幺可能只为了2元就出卖良心,如果是借姚雨葳来用一下还比较有 可能,可能是刑总课长期下来的制约,我竟忍不住对着朋友妻起了一点淘气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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