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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〇五 (第1/2页)
老别不得不在北京多呆几天,并努力表现出“和睦相处”一家人的感觉。这都是那些律师要求的,以便确保没有任何障碍的完成监护权转移,又或是领养手续。 那帮律师首选计划是隐瞒女孩儿是被领养的事实,打算在民政部门蒙混过关。但老别并不赞同:“我不想在法律方面留下任何纰漏,之后会很麻烦。况且我和这姑娘年龄差到四十了,收养符合法律。” 吴杰律师很是惊讶:“别老师很上心呀,对收养法很了解。”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工作的吗?” “您不是做投资生意的吗!” 老别不想再搭理这律师。他的真正目的也不是为了不留法律纰漏,而是因为他从未见过任何年龄相差四十岁的单身异性收养案例。他很清楚法律规定和实际执行是两码事,这就是他给自己留的退路。 他给自家的钟点工打电话交代了几句,出门为自己采购些日用品,特别是要买回一张折迭床。只一晚,他就已经受够了那窄小的沙发。 女孩儿的话很少,大部分时间都自己闷在房间里,又或者躲进她父母屋里哭一会儿。老别对这种状态很是满意,他有大把时间可以搬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处理自己的业务。虽然在这种情形下,他认为自己是没机会静心于小说创作的。他并不担心这点,毕竟他的编辑从不催稿。 又一天在女孩儿的晚饭后结束,女孩儿洗漱完毕后习惯性的彻底躲进自己的小屋,只剩老别还在门厅里“游荡”。那折迭床很容易展开,铺上女孩儿给准备的床单被罩后很是舒服,老别相当满意。 只是在躺下后,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女孩儿这两天都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已不再短裤短褂了。老别拍着脑袋很是无语,就像投资出现亏损似的。但他依然理解,毕竟有一个彻底陌生的老男人很莫名其妙就和她共处到一室了。 之后的几天,老别让那个叫张敏的女律师帮忙联系了学校老师,安排女孩儿回学校继续上课。同时吴杰律师也是消息不断,收养手续很顺利。 这算是好消息?又或是“好消息”?老别怀疑这帮律师绝对没按正常流程办事。不过事已至此,他不得不开始考虑下一步打算。 他列了一张单子,上面有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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