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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第9/9页)

,交通十分方便,从桑德斯家所在的城市,搭乘极速列车再转搭气航车到乌登父子的住处,也只需要一个半小时,而这段车程,在两百年前,则需要十二个小时,所以这点路程,其实算快了。

    可柯斯莫知道,双胞胎的生活很忙碌,他们忙着读书忙着交女朋友忙着欺负人忙着做老大,这么忙碌的他们却又抽得出空来骚扰柯斯莫。

    以往柯斯莫不太想理他们,他并非讨厌他们,他是喜欢双胞胎的,把他们当朋友看。

    这对个性迥异的双生子,虽然常让人头疼,但却是对实在的朋友;他们若喜欢你,把你放在心上,就会拿出十二分的忠诚对待你,没话说得好,可相对的,要当他们的朋友,就得容忍他们某些缺点。

    像是菲利浦的沉默寡言还有让人惊异的暴力性(他虽然沉默不爱说话,但是一碰到事情,拳头总是出得比谁都还快),而且菲利浦还很色,跟他外表不一样,他换女朋友的速度就像一天换一双袜子一样。

    像是理查的聒噪还有满脑袋鬼点子、爱胡闹的性格──如果能忍受这些,这对双胞胎的确会是对不错的朋友。

    以前柯斯莫是挺喜欢跟双胞胎玩在一起的,这对大他三岁的双生子,对他是又照顾又爱护,有好玩的从不会漏下他,更不许别人欺负他,自从跟双胞胎认识后,柯斯莫在学校就再也没被人欺负过了。

    柯斯莫能感觉得出他们对他的好,跟他们玩在一起又开心,自然是愿意跟他们亲近。

    不过柯斯莫在这几年,寧愿把跟他们玩闹的时间拿来陪父亲。

    对柯斯莫来说,父亲在他的心中理当是第一位,最重要的,朋友什么的,离父亲在他心中的距离少说也有一百公里那么长。

    所以这几年他承认,自己对双胞胎是有些爱理不理──但偏偏就是他这样惹得双胞胎更喜欢,要知道,双胞胎从小到大,碰到的人不是喜欢他们就是怕他们,少有几人像柯斯莫那样,这让双胞胎觉得新奇又喜欢。

    而柯斯莫依恋父亲的态度,令他们更觉得有趣,他们不懂柯斯莫都这么大了,怎么能还这么能黏父亲?就算他爸爸是透明人,也不至于缺手缺脚到要一个十来岁的男孩照顾吧?尤其是理查,他就喜欢逗柯斯莫,每隔一阵子就想要来找这个小男孩欺负一下,笑笑他还离不开爸爸才甘愿。

    而双胞胎还有个小祕密,没让人知道过,曾经他们有一个小弟弟,可爱的小弟弟,双胞胎曾经发誓要一辈子照顾他的,可那可爱的小天使很快的被上帝要回去了。那小天使跟柯斯莫有些像,双胞胎第一次看见柯斯莫时就想,喔,这孩子的眼睛真像像他们的小安格斯,还有倔强的样子也像。

    ***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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