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八零:队长狂宠暴力妻_第134章:偷鸡不成蚀把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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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4章: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3/5页)

问,“对了,去办啥正事?”

    陆悠指着前方,眼里冒着精光:“去找肉吃!”

    秦建国:……

    欢快离开的两口并没有注意到,他们刚走,采石场又出现一个人。

    这人名叫余忠明,也是清泉大队人。

    余忠明今年二十八岁,是队里的老光棍了。他之所以娶不到老婆,倒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他没爹没妈,却有一大帮子亲戚。

    余忠明的爹妈在他五岁那年就去世了,后来,他是被大伯养大的。不光大伯,几个叔伯、姑姑,也对他有恩,给吃给穿,至少没让他饿死冻死。

    等到他能挣工分了,他就开始存钱,先给自己建了两间房,好歹算是有个家。

    这些年,他一直存钱,就想说个漂亮媳妇儿。

    他知道,很多女人都看不中他,觉得他没爹没妈,负担还重,这条件有点差。

    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负担压根就不重!

    这几年,他确实每年都拿钱贴补叔伯家。挣来的口粮,大部分都落进了堂兄弟家孩子的肚子里。

    别人只看到他贴补亲戚家,却没想过,当年条件那么差,家家户户都快饿死人了。他大伯二伯叔叔姑姑,一大帮子亲戚,没人嫌弃他吃得多,一家一把米,把他养大成人。

    他现在能丢下这些亲人不管吗?不能!

    他余忠明就算这辈子都娶不到媳妇,也不做忘恩负义的人!

    更何况,他也不是傻子!自己都吃不起饭了,还打起脸充胖子,把口粮省下贴补别人,这事他也不会干。

    要真那么做,饿死了他,那才叫亏呢!

    他想得很清楚,只有先把自己顾好,把身体养好,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到时候,他随便补贴一点,都比省下口粮贴补别人来得强。

    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很正确。

    这几年,他一直偷偷摸摸去山里捕猎,然后把猎物弄到城里卖了,转手又买了粮食,再去城里倒卖。

    这中间赚取的差价,足够他滋润地过一辈子了。

    又因他经常贴补亲戚家,所以他买粮食,还真没人怀疑什么。几年下来,谁也不知道他赚了钱。

    什么叫闷声发财,这就是了。

    手里有了钱,余忠明又生起了娶漂亮媳妇的心思。他这人呢,有点挑剔,就喜欢长得漂亮的姑娘。丑的壮的,他还真看不上。

    于迎娣刚来清泉大队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个人了。后来他又发现,这个女人对秦建国有所企图。

    本来嘛,他还挺稀罕于迎娣这女人的,毕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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