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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4/5页)
后调制成兴奋剂向自己注射。这种作用不但在易尘的身体发作,同时也在“羽骸”上起作用——这副铠的仿生物组织占据极高的百分比,兴奋剂不但刺激了铠的硬度,也刺激了它的再生能力。 火神炮的弹头连续打在同一个地方两次以上,是的的确确能够造成伤害,但是那根本比不上现在“羽骸”的再生能力。 一瞬间,易尘盯着咆哮的炮火,子弹已经不再起到威胁的作用。他张来了双臂,更多狰狞的骨刺冒了出来,他的怀抱就像长满了利齿的虫兽口器,准备将一切吞噬。 …… 但是,那是什么?从头顶的天空陨落而下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 好像是忽然之间天与地都沉默了,然后在这沉默之中,一道闪电贯穿了黑暗。 “你们——!” 带着怒风,挟着苍雷,巨大的光枪穿透了“羽骸”,将易尘狠狠地、牢牢地钉在了地上! “——该结束了,这场闹剧!” 第三十二节 苍雷之枪骑士(2) 每个人都有“骄傲”,即使是在自卑弱小的人心中,也往往对某种事或物坚持着不可动摇的骄傲。 就譬如卢卡本,对于他来说,“剑山角”就是他的骄傲。这份骄傲是用敌人的尸体与鲜血堆砌而成,沾染在铠的身上,作为战功的勋章。 而对于那个人——抱着双手,高高地站立在将虫兽贯穿的古式光枪之上,来时挟持着怒风与苍雷的人,无论是认识他的人还是不认识他的人,都能从这个人的眸子中感受到一股深深的骄傲。这种骄傲是纯洁的,它一尘不染,似乎根本就不需要用血腥而又污秽的事物来堆砌,仿佛是自出生开始,这一份骄傲就陪伴着他。 他骄傲着,却不带一点狂妄,一种“理所应当”的骄傲。 这就是“骑士”。 “是你……‘枪骑士’兰瑟!” 卢卡本低沉着嗓音,念出了来者的名字。 “‘剑山角’卢卡本!” 金发的骑士同样念出了对手的名字,对于铠师来说,铠的名称同样也是他们在行业中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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