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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浓 第38节 (第2/5页)
的房间,没有办法让自己、让于锦芒生活得体面—— 路世安是个高自尊的人。 他这一生最狼狈的时刻,就是租住在地下室、对着于锦芒说自己住在普通房间、却被她撞见、拆穿的那天。 路世安永远都忘不掉。 她忽然说来北京,他又惊喜又焦灼,提过带她去酒店中住,但被拒绝了。 当于锦芒背着小书包,跟着拉着行李的路世安走到地下室后,她眼中流露出的茫然和难过,就像刀在狠狠割裂路世安的自尊。 他最不愿在爱人和亲人面前袒露自己的无能为力。 偏偏又只能赤,裸裸地如此剖开自己,给她看。 包括后期两人省吃俭用租住近五环边缘的房子,寒冷的夜里,她的脚冻到发红,电热毯聊胜于无,每晚都需要热水袋来暖脚。那种超市里所购买的、五元一个的热水袋质量也堪忧,拧热水袋的塑料塞子泡久了就易断,某天睡到半夜,塞子断了,裂开的热水烫伤了于锦芒的脚,也湿了两床被褥。那天晚上俩人都是互相依靠着睡的,紧紧抱在一起,避开那一片湿漉漉的痕迹。于锦芒的脚伤了好几天,后来起了大水泡,也是他亲手挑开的,抹上一支需要五十元的烫伤膏,是浓郁的芝麻香油气味。 于锦芒小声说:“可以买好多肉呢。” 路世安低低应一声,低头继续擦药。 那些点点滴滴,他都记得,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都是他拼命赚钱、努力加班,想要往上走的驱动力。 路世安不想再过那样窘迫又难堪的生活,不想再和她一起连吃肉都要计算着价钱,不想让她大冬天冻到手脚都发红发痒。 他自己也不肯再吃那样的苦,不想再去面对各种杀也杀不死、杀不尽的虫子,不想再被床虫吸血,不想再反复搜如何消灭蟑螂,不想再一次又一次地搬家、担心房间通不过消防检查,担心半夜里会被房东打电话要求搬离…… 钱是好东西。 它能给予路世安自尊,也能抚平他所遇到的所有痛苦。 所以,从于锦芒成功考上研之后,他的重心彻底转向于事业。 很简单。 于锦芒要上学读书,自然不可能天天和他住在一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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