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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浓 第34节 (第2/5页)
不负厚望,能够带领后代更上一层。 没想到路鼎聪是个败家子,无论路不群如何送他出去读书、如何伤透脑筋给他牵桥搭线、送他去见各种各样的名师…… 都没有用处。 唯一能令路不群满意的是,路鼎聪好歹按照他的心愿结婚生子,同妻子孕育了一个白净漂亮的男孩。 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路不群绞尽脑汁,最终慎重地为他选择了一个稳妥的名字。 路世安。 一世平安。 彼时路不群的家产已经被路鼎聪败坏得差不多了,剩不下多少东西。尤其是在路鼎聪闹离婚后,更是把路不群仅剩的那点养老钱也搜刮得干干净净,什么房子车子……都没了,只一套自己居住的老房子,所幸位置不错。 路不群狠下心,将路鼎聪赶走,断绝父子关系,只牵着路世安的手——儿子没了,儿子也不要孙子,他养。 路不群并不对路世安寄托多大希望,他只觉冥冥之中天自注定。 他隐约想起曾经那位白胡子老神仙说的话,说他后代有聪慧子孙,但慧极易伤。 路不群老了后也开始读书,读到苏轼的《洗儿诗》,也颇有感喟。 「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路不群不聪明,哪里又敢同苏轼相较。他生了一个聪明劲儿都用在花天酒地的儿子,如今只希望孙子能够性情纯良,聪明不聪明的,都不重要了,只要平平安安、别那么混账就好。 但路世安从读小学时,就展露出了不同寻常的聪明。 路世安学说话晚,长大后话也不多。从上学第一天起,就开始不需要家长收拾书包和书本,他自己有主意,一切收拾得干干净净。以前的老师也会让学生用书皮包好课本,免得一群小崽子用着用着就把书用得七零八散——但以前可没有现在这样方便的自粘书衣,都是拿报纸,拿彩色的、大开页的杂志。 路世安的课本,永远都是自己包的,仔仔细细,干干净净。有些孩子,一学期下来,课本的边缘发黄发白,脏到好像是刚从泥坑里捡出来。路世安的不,他的课本永远干干净净,一个折角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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