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金主 (第1/3页)
不知道望淮州几点醒的,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太阳晃得刺眼,程仪把衣服都丢进洗衣机,却找不到昨晚他穿的那件衬衫。 准备下楼扔垃圾,也没找到昨晚那件被他撕烂的红裙子。 她在心里暗骂,家里进贼了,望淮州。 于是站在垃圾桶旁边,她点开和他的对话框,咬牙切齿的:刑事处罚可免,民事赔偿必须追究! 彼时望淮州正在开会,他看到这条消息了,但他没回。 在侦探小说里,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每次作案都要从死者身上弄点儿什么东西作为纪念,以便日后回忆作案细节。 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是他起床的时候,看见那抹醒目的红被撕得破破烂烂、就那么孤零零地躺在地上,罪魁祸首还是他本人,确确实实有点于心不忍。 于是他就擅自做主,连同他身上那件衬衫,一并拿走了。 快开学那阵儿程仪跟陆菲在外头吃饭,天阴阴的,看起来又要下雨。 她就去路边的便利店买了一把伞,出来的时候,陆菲被躲雨的人挤到后退两步,差点儿踩到一只小狗。 瘦瘦的,脏脏的,还有皮肤病,黑白眼珠亮晶晶的,就那么看着她。 可怜兮兮的。 同情心作祟,她俩就又返回便利店,找店员买了一个纸箱,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去,带去医院做了检查,打了针,开了药。 毛都被剃光了,秃秃的。 程仪眉毛拧成一团,看起来忧心忡忡,说怎么办,这至少得一个月才能好,我俩得负责到底了。 陆菲吐吐舌头,说我倒是想养,我妈过敏,她不让。而且我马上开学,被发配边疆,我真没办法,今天要不是你,我就装没看见,当坏人了。 程仪就把它抱回了家。 心想,我送佛送到西,先伺候你一个月。 那是一只黑白边牧,最最聪明的小狗,智商相当于六七岁的小孩。 程仪给它取名煤球。 再见望淮州是开学一周之后。 那天他穿一件的黑灰色双排扣阔版西装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