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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珠 (第1/4页)
在她伤愈之前,他再未碰过她。她被囚禁在殿阁之中,与外界断绝了音讯。卫渊的叛军占据了京城,但他似乎并未称帝,只是日夜进出忙碌,绝少来见她。 果然如同他所说,即使伤口愈合后,她的手指仍然麻木笨拙,几乎连汤匙都握不住,以至于她用饭时都需要人服侍。 侍女将一勺鱼羹递在她唇边,她顺从地吞咽下去。卫渊盯着她吞咽的动作,这样屈辱的饲喂令她肠胃不适。她别过头去,拒绝继续进食。 卫渊下令侍女离席,转而接过匙羹,作势要喂她。她的身体因为恐惧和极端厌恶十分僵硬,匙羹递在她唇边,她仍是垂目不语。 他搁下手中匙羹。 “殿下是吃不下了?还是说殿下喜欢在宫人眼前像狗一样伏在盘中用餐?” 她的脸白了又红,眼中盈满泪水,却是含过他再次递来的匙羹服药一般将鱼羹服下。 他就势一勺勺地喂她,强令她用过一碗羹,才召人呈上漱口的茶和盐来。 “殿下固然厌恶臣,而殿下玉体贵重,仍应容许臣服侍殿下为好。”他略带嘲笑地盯着她。 她亦盯着他不发一言——相由心生应是假的,不然这样端正矜贵的容貌之下藏着的怎会是悖逆的禽兽。 “今日新皇加封殿下为嘉国长公主。”他忽然说。 “是谁?”她的兄弟们已尽数被戮。 “是殿下的幼弟。” 她这才想起,是那个浣衣宫人所生的小皇子。那是个先天不足的孩子,两岁时才能起坐,长到三岁时,竟然仍无法言语。这样的痴儿去做皇帝,和卫渊去做皇帝并没有区别。 “将军何不自己作皇帝?” 他一时并未回答,许久才说:“我是大秦的臣子,为何要行此篡逆之事?”言罢,他竟微笑着摇了摇头。 征和初年五月,刚满五岁的新皇颁下了赐婚的敕令,嘉国长公主洛华下嫁长平侯册授正一品太尉鸣州卫渊。然而与双方的尊贵显赫相对,婚礼十分仓促,在敕令颁布的一个月内即草草礼毕,连公主府邸都未及造办,于是公主在成婚后即徙至长平侯在西京的府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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