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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记忆》(二)糖果 (第3/3页)
瑞丝耸了耸肩,摆起不关她事的姿态。 怎么求也没有用,非卖品就是非卖品啊!怎么能为一个稍为可爱一点的陌生人就破戒?笨蛋才会! 「好嘛……」女生摇着瑞丝的手臂,死心不息。 瑞丝抽出手臂,侧过身子,指向另外一个架子,说:「那边也有个粉红色的。」 女生瞧架子看去,盯了一会儿,捉住瑞丝的手在蹭。 「我认定了你手上那个,你就卖给我嘛……」发嗲的声音甜得令人鸡皮疙瘩。 瑞丝脸有难色,心想着这女人真难搞,像糖浆一样黏人。 真捨不得拒绝呢!瑞丝可不是那淡薄一切的田瑋欣,但这事可不是她可以作主呢! 「不然这样好了,你写下你的联络方法,我让店主联络你吧!」瑞丝可怜兮兮地递上纸笔,以动作和表情向女生发出「求你饶了我吧!我只是作不了主的小店员啊!」的讯息。 小店员?才不!不过这节骨眼上,认小比较好,不要把麻烦事往自己身上缠。 「丁小姐哦……」瑞丝盯着圆圆可爱的字体,一脸恍然大悟,果然跟主人是同出一辙。 「别那么见外,叫我沛妮。」 见外?瑞丝翻了翻白眼,似乎也没跟她有多熟啊! 「沛妮,店主……」 「你叫什么名字?」丁沛妮活像个好奇宝宝般盯着瑞丝。 被打断了话的瑞丝没好气地回答,又继续说:「店主最快也要三天后才回来,我到时候会把你的联络资料交给她的了。」 瑞丝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口水。 这个动作在古代来说是「送客」的意思,瑞丝也的确有这个意思,开始想要忽视丁沛妮。 谁知道丁沛妮又蹭过来,用她发嗲的声音问:「店主是怎样的人?为什么会开这家店?那个为什么不能卖?为什么……」 「停!三天后你可亲自来问她!」瑞丝怕甜,还是清淡一点比较好。 不想被蜜蜂针得满头包,其中一个预防措施就是避免接触蜜糖,并且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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