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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乞丐 (第5/8页)
可是他们本来就知道他的命根子被狗咬掉了。是啊,他们知道才敢毫无畏惧地欺负他,因为有命根子的天生强于没有命根子的。 丢人,太丢人了。 可是好气,可是好气。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翻了身,他忘了自己是怎么有了力量,他只知道他要反抗,他只知道用拳头去殴打。 …… 他自然没有赢,口间的血液又开始往外溢,熟悉的气味,熟悉的颜色。这回他倒在地上,但没有人敢动了。 他们承认他是个男人了。 何必呢。 何必呢。 男人没必要明面针对男人,反正都会两败俱伤。 四 “啪”,不远处横飞出一人,红得发黑的稠血被石子抹匀,还没等他放声求饶,便被人欺身揪起乱发往地上摔去,一下、两下,石子欺负他,掉落的牙也欺负他,头被摔了最后一次,又被当成了驴拉的磨狠狠地在地上研磨。 “好了,好了,别闹出人命了!”一个双手抱臂身体卷得像个细麻花的乞丐劝道。 “是啊。”一旁的脏花卷也附和。 “我看他就是活该,谁让他挑衅我们老大!”人群中夹杂着这一声,很快收到了赞同,“是啊,是啊!” 尔典坐在那人背上听后轻巧地起身,低头看着手上的黑血,停顿了片刻,踩住男人的双腿之间,像随意地碾死苍蝇一般抬头笑道,“走吧。” 他们是一群靠着乞讨过活的乞丐,和话本中的江湖丐帮完全不搭噶,只是被人瞧不起了就得给对方点“甜头”尝尝。穿着最差的衣服,头顶最脏的乱发,他们却敢大摇大摆地走在街道上,乞丐们本来就是最底层的,他们年轻的几个人三五结队地混在一起,算是荣升为小镇痞子了。 被人围着的感觉很好,尔典喜欢被人追捧,哪怕是最低俗的。他们又开始夸他厉害,说他没命根子都这么厉害,有命根子还得了,不得当个大将军? 尔典早已习惯了自己下半身残废的事实,但最起码他曾经拥有,所以他还算是个男人。是男人就有底气和其他男人抗争,大不了就两败俱伤,反正他们不敢两败俱伤,光是得知他尔典也算是个男人,他们就会及时收力,根本比不过他这个毫无顾忌的家伙。 乞丐们七嘴八舌地散去,只留有几个关系铁的,互相开起了玩笑。你一言我一语,谈不了学术,谈不了武功,也无非就是谈谈在哪贪了点小便宜。而这小便宜不是金钱便是女人,得着金钱可不是能大声喧嚷的事,得悄悄的。 而这女人……他们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跟哪个女人说过几句话,偷看哪家寡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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